美丽中国,“典”护青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密切联系呢?8月15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环资庭联合指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环”小法奇遇记》系列普法AI微动漫将陆续推出,“獬豸”化身法典守护使者——“环”小法,在大好河山中守护青绿,敬请关注!
今天,推出第五集:《鱼妈妈哭了》。
丨点击视频和“环”小法一起守护丨
大家好,我是“环”小法!你们的绿色生态守护使者。我的原型是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北魏陶独角兽。“法典在手,生态我守”,这是我的口头禅。
如果有人按下神奇手环,我就会立刻出发。这一次,河道巡护志愿者小陈在河边呼叫了我……
河滩寂寂,碧波荡漾
禁渔期内的水面,静谧安宁
心存侥幸的王大叔偷偷下河布网
细密网眼封住水面
困住鱼儿幼苗
鱼妈妈绕网徘徊
水波间似见泪光
河道巡护志愿者小陈远远望见
按下手环
呼叫“环”小法
“‘环’小法收到!法典在手,生态我守!”
一道蓝光疾驰而来
“环”小法现身河滩
敲黑板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第一款 禁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渔业船舶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航行、停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第三款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环”小法提醒
禁渔期内禁渔区捕鱼,破坏生态、危及鱼苗繁衍,轻则罚款没收渔具,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这条河流生态
就是保护咱自己的家
如果你遇到环境问题
请呼叫“环”小法
咱们下期见!
来源:陕西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