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大别山生态屏障 以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全国法院系统劳模法官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
董王超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罗山县法院集中管辖淮河干流及大别山生态功能区十个县区的环境资源案件,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正是践行“两山”理念最生动的实践。
坚持守正创新,构建“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专业化审判体系。跨区域集中管辖之初,各审判团队裁判习惯不统一。我牵头组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针对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高发案件,梳理类案裁判指引,坚决做到类案同判。三年来,环资案件质效良好,跨区域司法标准得到统一。我们认识到,环资法官不能满足于“案结了事”,而要把生态修复和源头预防置于首位,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标尺。
践行恢复性司法,打通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时,合议庭创新适用“刑罚﹢生态修复义务”的裁判模式,依法判处被告人缓刑的同时,责令其在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义务服务500小时。从拆网清障到巡山护鸟,从发放传单到现身说法,曾经的“捕鸟人”转变为护鸟志愿者。这个转变让我真切感受到,环资审判不能止步于法槌落下,而要让受损的生态真正活过来。近年来,我院共推动当事人补植苗木1.4万余株、增殖放流2.6万余尾;对非法狩猎被告人适用护林护鸟劳务代偿,对滥伐林木案件实行“判决﹢现场督导复绿”,确保生态修复实效。
深化协同共治,织密全域生态司法防护网。生态保护绝非法院一家之事。我们牵头对接林业、环保等部门,签订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在重点区域设立7个司法保护示范点。办理一起朱鹮栖息地核心区域的非法狩猎案时,我们把巡回法庭开到案发地,当庭释法说理。被告人认罪悔罪,旁听村民主动清理捕鸟网具。这让我更加确信,法庭开到哪里,法治信仰就扎根到哪里。积极参与策划拍摄《鸟的天堂》系列微电影,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生态法治故事,让生态保护法治观念走进千家万户。
厚植红色底色,以司法担当服务绿色发展。大别山“28年红旗不倒”的精神,时刻激励我们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作为老区法院,我们立足红色资源与绿色生态交织的地域特色,统筹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依法护航淮河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生态法治调研,围绕野生动物保护、茶产业生态保护等提出法治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筑牢绿色发展的法治屏障。
来 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