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福建厦门市民潘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了一件令人揪心的事:他年仅15岁的儿子与同窗好友,在家长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修图软件篡改手机中身份证照片的出生日期,仅凭一张伪造的电子证件照,便在厦门当地一家美容文身店顺利完成了大面积花臂文身。

如今,由于手臂布满醒目文身,两名少年违反了所报考中职学校的招生仪容规范,面临无法按时报到的入学困境。潘先生认为,涉事文身店未对顾客年龄进行实质核验,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目前,双方就后续赔偿及解决方案未达成一致。

少年“P图改龄”瞒天过海

手机亮出假身份证蒙混进店

根据潘先生的讲述,事发于今年7月19日。当时正值暑假,他15岁的儿子和同龄同学结伴外出,悄悄来到当地一家美容店,每人花费四五百元,分别在自己右臂上文下了时下流行的“青龙”和“白虎”图案,面积覆盖几乎整条手臂。

潘先生告诉记者,孩子的身份证原件一直都放在家长手上保管。他们为了能瞒着大人去文身,事先用手机修图软件篡改自己留存在手机里的身份证照片上的年龄。两名少年全程没有出示实体身份证,仅向文身师展示了经过篡改的手机截图。而美容店的工作人员并未要求核对身份证原件,也未察觉照片有明显的修图痕迹,便直接为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大面积文身操作。

直到家长发现孩子手臂上的异常时,两幅永久性图案已经牢牢附着在皮肤上,清洗难度极大。经事后测量,两名少年的文身长度分别达到90厘米和120厘米,均属于视觉冲击力极高的外露式大面积花臂。

大花臂”致孩子升学受阻

双方就赔偿方案协商未果

此前,两名少年已顺利通过中职学校招生考核,成功收到录取通知书。但在开学前夕,学校开展新生仪容仪表专项核查工作,明确严禁学生文身、染怪异发色等。潘先生说,两个孩子大面积外露花臂,学校要求规范仪容仪表后才能入学。

为尽量消除影响、不耽误孩子学业,潘先生第一时间带两名少年前往专业医院咨询洗文身事宜,却得知修复成本极高。据医院工作人员介绍,洗文身按面积计费,价格高达150元/厘米。由于两名少年文身面积大,无法一次性彻底洗净,需分多次间隔清洗,全程约需8次,整体修复费用十分高昂,给普通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

除此之外,多次反复清洗会对手臂皮肤造成二次伤害,大概率会留下永久性疤痕,会对孩子的皮肤健康造成终身影响,损害不可逆。

事件发生后,潘先生多次联系涉事的美容店沟通维权事宜。8月21日,导报记者随同家长前往涉事门店实地了解情况,店家当场承诺,将在一周内给出解决方案。

随后,涉事店家通过短信联系潘先生,提出两套处理方案:一次性赔付8000元,或家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但在家长看来,第一套方案的赔付金额无法覆盖高额的洗文身修复费用,也无法弥补孩子升学受阻、身心受损等一系列损失,未能解决核心问题,因此两名家长均明确拒绝该协商方案。

截至目前,涉事双方仍协商未果。

未成年人的“自愿”在法律上无效

已有文身店家被判

赔偿清洗费+精神抚慰金

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四川省南充市一15岁女孩未经家长同意在刺青馆文身花费700元,母亲起诉索赔。法院认定: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清楚判断文身带来的损害后果,即使自愿也属无效,经营者未尽年龄核验义务应担责。经调解,刺青馆赔偿清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6000元(详情:

据法治日报此前报道,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办法》明确提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等。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有明文规定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的情况下,如果仍有商家违规给未成年人文身,家长发现后首先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对商家进行惩处,同时有权要求商家退还文身费用,并依据具体情况索要经济补偿或清洗文身费用等。

法官说法

文身行为不属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以未成年人“自愿”为由产生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尚不能清楚判断文身对其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无论其是否自愿,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文身行为无效。

文身行业经营者未履行审慎核查未成年人身份义务,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身行业经营者除在店内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识外,还应尽到审慎核查未成年人年龄身份义务,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文身麻烦多

还会影响职业选择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很多人成年后都表示对自己的文身行为感到后悔。而且对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并不知道,文身可能会给未来的人生带来哪些麻烦。因为文身被学校劝退、休学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不当文身,还会影响到今后的职业选择。

文身,影响参军!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对文身、瘢痕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十条指出,面颈部长径超过3厘米或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第十一条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厘米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厘米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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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是一个特殊群体,担负着特殊使命,人民群众对军人的形象和仪表有着区别于普通百姓的心理预期。军队对军人仪表也有着特殊的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人应当军容严整,头发整洁,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其第一百〇六条更是明确规定:军人不得文身。

公安民警不得文身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也规定公安民警不得文身;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规定,也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位,如果体检有文身也是不合格的。另外对一些特殊岗位的需求,比如像检察院、法院招录的一些岗位,一般也是不容许有文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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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这场因“两条花腿”引发的纠纷即将进入调解与依法处理的环节。这些纠纷,折射出的不只是一家店的疏忽,更是整个行业对“未成年人保护”这条红线的漠视。

对孩子来说,这是一堂昂贵的成长课,代价是皮肉之苦与前途之虞。但对商家而言,这不该是一堂需要用金钱和处罚才能买来的教训。法律白纸黑字,未成年的“签字画押”不能成为免责的挡箭牌,经营者负有审慎核查的法定义务。

守护未成年人,不是一句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次经营行为中的自觉。希望这次事件能为所有文身从业者敲响警钟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底线,更是良知。

来源: BRTV新闻综合 海峡导报、大众日报、光明网、此前报道

编辑:韩育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