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不法分子以网上交友为幌子搭建信任关系,借机实施诱导消费诈骗,让群众在不知不觉中遭受财产损失。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十年六个月、其余从犯三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情显示,自2023年9月开始,蔡某豪、蔡某华、蔡某诗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东莞某写字楼成立工作室,以网上交友形式诱导高价消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工作室纠集一批同伙充当业务员,由他们伪装成高大帅气的成功男士,在短视频软件上吸引女性的关注,并添加她们为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业务员们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利用虚构的皮肤检测结论让她们对自己的皮肤状况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引导对方添加“护肤导师”微信,并对一些犹豫不决的人谎称会帮忙垫付部分费用,以此诱骗她们支付高昂费用购买廉价护肤产品。
在此过程中,蔡某豪为工作室老板,蔡某诗为内勤及业务员,蔡某华为“护肤导师”,陈某科等4人为各个业务小组负责人。李某等人为各个业务小组业务员(另案处理)。
经查,蔡某豪参与期间诈骗金额为125万余元,蔡某诗参与期间诈骗金额为120万余元,其余5人参与期间诈骗金额57万余元到7万余元不等。
东莞第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豪等7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获取巨额不法利益,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主犯蔡某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蔡某诗等6名从犯三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东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介绍,本案是典型的“情感交友+消费诱导”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团伙打造虚假优质单身男性人设吸引女性关注,通过循序渐进的聊天套路博取被害人信任,再假借关心对方皮肤健康的名义转接所谓“护肤导师”,在被害人犹豫不决时,还会捏造“垫付费用”等使她们产生感激或不好意思等心理压力,从而诱导被害人消费,骗取高额非法利益,隐蔽性很高。
网络虚拟空间真假难辨,广大网民切勿轻易相信陌生网友的温情关怀,更不要被所谓“专属福利”等话术迷惑,务必保持理性,不进行陌生转账、不随意网购来路不明的产品。一旦发现疑似诈骗行为或不慎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江楠 徐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