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创造过110米栏世界纪录的奥运冠军刘翔,退役整整十一年了,到现在还没搞定安置。最近他自己发微博问网友,该选买断还是当教练,给不少人整懵了。分钱的时候没见拖,怎么安置就卡了十一年。
上海体育局给了刘翔两个明确选择,一个是买断工龄,拿八十多万到一百三十多万的补偿金,彻底脱离体制。另一个是当教练进编制,身份职称社保一应俱全。说起来两个都是出路,问题核心从来不是选哪个,是为什么要等十一年才把选项摆到台面上。
这十一年刘翔是什么状态?人事关系一直挂在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挂了个团委副书记的虚职,不坐班没实权,连行政级别都没有。官方说法叫“荣誉兼职”,说白了就是在编不在岗,两边挂着不落地。这种情况之前各行各业都有,这两年编办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刘翔这个挂了十一年的虚职正好赶上了。
说真的,要不是编办清查,会不会接着挂下去?大概率还是会的。刘翔这名字放在体育局,本身就是活的无形资产。只要人事关系还在体制内,体育局就能名正言顺分走他商业收入的对应份额。刘翔退役后还拿着耐克的终身合同,每年保底收入就有1400万,十一年下来流水早就过亿了。
按照体育圈现行的“5122”分成规则,运动员个人拿五成,教练团队拿一成五,地方体育局拿两成,中国田协拿一成五。只要这份合同被认定为在役延续性合同,或者和体制身份相关,体育局就能堂堂正正分走两成,一分都不会少。刘翔那句反问直接戳中病灶,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拖着等安置?怎么那时候就记得依法依规了。
说白了就是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体育局分钱的权力攥得紧,每一笔都清清楚楚不拖欠,安置的义务就可以弹性处理,想拖就拖想办就办。运动员这边,该分出去的钱一分不能少,该拿到的安置保障,连个正经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这套规则从根上就偏了。
这套分成规则的逻辑,是举国体制下的培养补偿,说运动员从小到大都是国家财政养出来的,商业价值是体制培养的结果,所以赚了钱要按比例回馈。放在几十年前计划经济时期,这话没毛病,那时候运动员从进体校到打比赛,全靠国家出钱,个人几乎没投入。
放到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里,这套逻辑就说不通了。刘翔这种顶级运动员,商业价值大部分来自个人天赋、硬成绩和个人品牌运营,体制培养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全部。更何况,运动员十几年训练比赛吃的苦、受的伤,这些实打实的个人付出,从来没被算进分成比例里。规则只算体制投了多少钱,从来不算运动员搭进去半条命。
刘翔自己就是最鲜活的例子。2008年北京奥运会跟腱受伤退赛,2012年伦敦奥运会再次伤退,退役这么多年,伤病还在影响他的日常生活。这种一辈子的身体代价,规则里连个“健康损耗折抵”都没有。在役你拿五成,退役之后所有问题自己扛,体育局不用再担任何责任。
更离谱的是,分成和安置完全脱钩了。按道理说,体制分走了你的商业收入,就要给你整个职业生涯兜底,拿了好处就得尽义务,两件事本来是绑在一起的。实际操作里呢,分成分得干干净净一分不拖,安置拖得遥遥无期没人过问。连刘翔这种有钱有名的顶级运动员都这样,那些没代言没名气的普通退役运动员,处境能好到哪去。
今年上半年乒乓球运动员钱天一退役,江苏省体育局公示了给她的一次性自主择业补偿金72.6万元,按公式算得明明白白,退役当年就办完了所有手续。钱天一运气好,走了正常流程,不用等上十几年。刘翔的遭遇说白了就是,同一个制度,执行起来弹性大得没边,全看管理者愿不愿意动。
去年亚运会拿了三金的王莉实名举报训练基地负责人,对方直接放话“你的饭碗是我给的,退役安置我说了算”。把这话和刘翔的事放一块看,真相就摆得明明白白。现在的规则里,退役安置根本不是运动员该享有的权利,全是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人家说什么时候安排就什么时候安排,运动员根本没对等博弈的资格。
王莉没有刘翔的名气和粉丝基础,举报都得靠媒体放大才能获得关注。刘翔有一千四百万粉丝,一条微博就能上热搜,轻轻松松引来全国关注。可就算刘翔个人的问题解决了,规则不改,这事还会换个主角重新上演。
有人问刘翔为什么不早自己去催着办安置?这里头不只是钱的事,还有体制内运动员从小到大养成的惯性。从小进体校,一切听组织安排,组织说以后会安置,那就踏踏实实等着。加上刘翔本身不缺钱,也犯不上急着催,结果等组织找上门来让选的时候,最好的转型窗口期都错过了。
再说说“买断工龄”这个词,这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制才常用的说法,意思就是拿一笔钱走人,之后和单位两清。体育局用这个词,说白了就是把和刘翔的关系当成了普通雇佣关系,钱就能结清一切。可刘翔和体育局那只是雇佣关系,二十多年的培养、荣誉绑定哪是一笔钱能算清的。刘翔说听不懂这个古早词,其实就是委婉说这种方式太寒心。
上海体育局最新回应说“正在协商处理”,这话听着就很有意思。要是安置本来就是运动员的法定权利,那按规矩办就行了,协什么商。协商意味着对等谈判,可体育局手握编制资源、政策解释权,主动权全在人家那边。普通运动员手里啥筹码都没有,也就刘翔能靠舆论换一点谈判空间。
其实大家关心的从来不是刘翔最后选了哪条路,是这件事能不能推动制度层面改一改。比如给退役安置定个强制性时间上限,退役两年内必须办完,逾期没办的,运动员选自主择业就得按更高标准发补偿金。再比如建个独立的运动员权益保障机构,出了争议有地方申诉仲裁。这些都不是什么技术难题,说白了就是愿不愿意改的问题。
刘翔整个职业生涯给中国田径创造的价值,远不止那几个亿的商业收入和一块奥运金牌。他把110米栏从冷门项目变成了全民关注的热门,让一代人看到黄种人也能在直道项目上站在世界之巅。这些价值没法量化,也没人给分成。一个把半条命留在跑道上的运动员,退役之后就该有个准时体面的去处,不用多豪华,得有尊重,得有稳稳的安排。
刘翔那条微博底下最热的评论说,你为国家跑了一辈子,国家不能让你到中年了还在十字路口自己选方向。这话直接说到了根上。路本该提前铺好,不是人到中年了,突然扔一张二选一的表格就让你自己选。怎么选都不轻松,凭啥让给国家拿过荣誉的功臣,四十多岁还要面对这种糟心的选择。
这种困惑不会随着刘翔的安置尘埃落定就消失。它会一直留在那,提醒每一个现役运动员,也提醒所有人。规则不改,同样的故事还会换个名字换个项目,重新上演。区别只在于,下次的主角可能没有一千四百万粉丝,喊破喉咙也没人听见,十一年可能变成二十年,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刘翔这次撕开了一道口子,口子开了光进来了该做的事才刚刚开始。
参考资料:中国青年报 退役运动员权益保障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