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推进,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终于迎来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已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医保运行主要依托政策文件,自该法实施后,参保权益、看病报销、基金监管全部上升至法律层面,无论是在职就业人员,还是退休中老年群体,看病就医都增添了一层坚实的法律保障。
许多群众并不清楚,医保立法后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变化,本文将对此进行清晰梳理,相关调整与每一个参保家庭都密切相关。
对于在职就业人员,权益明确写入法律,参保不再由单位决定。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职工医保,职工医保保费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医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拥有了更充分的维权依据。
针对外卖、快递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群体,法律专门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只能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也就是说,没有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行缴纳职工医保,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医保待遇,这一规定为大量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了稳定保障。
对于中老年群体、失能老人,最大的亮点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入法。许多老年人年老后生活无法自理,请护工、入住护理机构开销极高,普通家庭经济负担沉重。法律明确国家要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失能老人的照护费用可通过保险报销分担,不再完全由家庭自行承担,大幅减轻了失能家庭的经济压力。
同时,困难群体参保有了法律兜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获得资助,避免困难家庭因无力缴纳保费断保,保障困难老人、重病群体能够正常享受看病报销待遇。
异地看病报销的相关服务进一步规范化。不少老年人随子女在外地生活,过去办理异地备案需要来回跑腿办理手续,现在法律明确要求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得到法律确认,跨省看病直接结算将更加顺畅,减少来回跑腿、垫付医药费的麻烦。
医保基金作为群众看病的“救命钱”,监管力度得到显著强化。
此前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虚开药品、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立法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存在骗保行为的,将面临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定点资格;个人冒名就医、倒卖医保药品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将医保基金关进法治的笼子,才能守护好群众看病的救命钱,避免基金被滥用,保障广大参保人后续有费可报。
同时,法律也对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健康体检、养生保健、境外就医等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避免公众产生误解。
需要客观说明的是,医保立法并不意味着报销比例会立刻全面上涨,也不代表所有药品都可纳入医保报销。这部法律的核心作用,是将现行成熟的医保制度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让参保、缴费、报销、维权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遭遇不合理拒报、违规扣费时,群众维权拥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普通群众需要牢记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7年1月1日才正式施行,目前仍按照现有医保政策执行,不要轻信网络上“即刻启动重大调整”的不实传言。
第二,在职就业人员应当关注单位是否依法为自己缴纳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第三,家中有失能老人的,可后续关注当地长期护理保险的落地实施细则。
第四,遭遇医保待遇被无故剥夺、违规拒报等情况,除向医保经办窗口反映外,还可通过12393医保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依法维权。
医保立法是十三亿多参保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过去依托政策调整管理,到如今有法律为医保制度保驾护航,在职人员看病有保障,老年人养老就医有依托,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将更加稳定、更加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