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句话叫“死者为大”,这本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希望人们对生命的开端与终结,都有一种敬畏。可在现实中,总演化得有些莫名其妙,比如前段时间,湖南祁东县发生的好心扶老人被讹10万元(最终得逞1.9万元)的事件中,那个讹诈者(被扶老人家属)所使用的手段,除了纠缠闹事之外,杀手锏就是“抬尸上门”。()
闹得沸沸扬扬全网皆知之后,这事总算有了个说法,那个讹人的被扶老人家人,终于将好心店主赔偿的“人道主义”1.9万元给退回了,而店主也将社会各界捐助的12万元捐给了社会福利机构。各界欢呼,圆满结局,正义彰显,可实际上,从头至尾,这件事情,都是好人受伤,而坏人却没有任何损失(它只是将本不该自己得的那一部分退回了),居然被叫做正义(),也许,这是 祁东对正义的理解吧,反正小编是理解不了。
今天要说的是另一个热搜,和湖南祁东有关,和死亡有关,和老人相关,和邻里有关。
有博主发帖称,在湖南祁东乡下,有人以“死者生前就看中了这里”为由,硬要将去世老人埋葬在他人屋檐下。当事人一人面对上百人送葬队伍阻拦未果,虽有官方人员到场保护其人身安全,但最终仍以“死者为大”被劝妥协,强行下葬。
事件细节,各位可以自行去搜索。人的生老病死,这四件事情,每个人都逃不掉,而因为这而构建起来的个体与外部的关系,除了常规的社会交往之外,在这些关系中,从古至今,一直被看重的,就是邻里关系。自古以来就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邻里互帮互助,也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
在很多地方,甚至将这类互帮互助写进了“乡契民约”里面。可从祁东的这两件事情,能看出来互帮互助,但也更能看出“吃邻居”的样子,这在历史上其实也不少见,但一般这类人会被冠以“恶霸”之名,是那种“人人痛恨”但又不敢打,只能等“青天”降临。
这类恶霸,属于毫无理由的强行霸道,这是在过去封建社会、黑暗时代才有的情形,他们鱼肉百姓,所依托的是封建权贵的撑腰与沆瀣一气。但新中国以来,这类黑恶势力已经被打击殆尽,但在有些地方、有些人的内心里,霸权(或者霸凌)别人是一种骨子里抹不去的,但凡能找到点机会,就得去从别人那里捞点好处,这是他们“无本的买卖”。
更可怕的是,他们经常会得逞。前面那位被撞老人家属,如果不是热搜,他们就不会退款。就得逞了,虽然得逞率只有19%(讹诈10万元,最终获得1.9万元),但他们的收益率也是高得吓人。
还有比这更糟糕的,那就是,他们得逞的背后,有一帮助手,可这帮人(即是帮凶)没有任何责任,未有任何问责。所以综合来看,就是全体一起,为那个“狠人”获得了不该得到的“赔偿”。
有人将这归结为地方风气,也有人说这是地域黑。
但再结合这个老人硬要葬到邻居屋檐下这件事情,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不是不作为,他们全程“保护”了那个被“侵略”的邻居,保护他不被打成肉酱,所以他们还是作为的。
只是,结局是,那个“老人”还是葬到了邻居屋檐下。
就像前面那个讹诈事件一样,他们也在不断调解,不停处理,最终还是好人支付1.9万元“人道主义”赔偿了结。
有时候,换个角度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这么积极作为,那些“坏人”是不是不会这么嚣张,因为他们可能没那么容易“得逞”。
当然了,这背后,到底是祁东的规则,还是个别人的规则,就不得而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