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6年了,为什么我们还在谈论山口百惠?
一为她的清醒。
山口百惠早早退圈,源于她看透了这个地方,她不愿意为了那些永远也挣不完的钱以身入局、任人摆布,更不愿意同流合污、自毁清白。
二为她的干净。
山口百惠的纯粹,就是她最宝贵的财富。
她能够有底气、有毅力跟不良媒体说不,能够拒绝不合理、不够阳光的工作安排,源于她自身无懈可击。
她没有任何见不了光、怕被人暴露的所谓“秘密”。
所以,她敢于在世人注目下坦然走入法庭,直面强加于她的污蔑和诽谤。
一个17岁的年轻女孩,被人编造了带颜色的“新闻”,还配上了不堪入目的手绘图片,是一件多么糟心的事情。
同一案的森进一、西城秀树、樱田淳子、南纱织等人都选择沉默,只有年龄最小的山口百惠不肯退让。
她以母亲作为监护人,于1976年3月提起了诉讼。
1979年4月12日,案件进入到正式审理阶段,山口百惠亲自来到东京地方法院出庭作证。
她精心挑选了一条粉色连衣裙,搭配黑色西服外套,昂首走入法庭。
她表现得很自信,没有丝毫的犹豫、沮丧或者懊恼,在庭上严词回击对方的轻视和狡辩。
她是凛然不可侵犯的山口百惠。
她不仅要维护山口百惠本人的清白,也要保护母亲山口正子和妹妹山口淑惠,避免她们受到伤害。
山口百惠是笑着走出法庭大门的。
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言谈自若,甚至会时不时开怀大笑,没有人能看出她心底的紧张不安和疲惫。
人们评价她早熟,拥有强大的内心,拥有超出实际年龄的冷静和沉着。
只有回到家,接到三浦友和打来的电话,听到爱人的鼓励和安慰,山口百惠紧绷的神经才会松弛下来,觉察到,原来自己也有一颗需要抚慰的心。
好多朋友问,这条粉色连衣裙,是不是《血疑》结尾时,大岛幸子在船上穿的那一件?
不是,款式和颜色都不一样呢。
不过,那件诽谤案,就是在拍完《血疑》并且播出之后发生的。
出庭作证,则是三年之后的事情了。
打官司要耗费很多精力,还未必有好的结果,这就是当时的明星们大多选择沉默的原因。
山口百惠那么年轻,她是第一个跟不良媒体正面硬刚的女明星,多了不起。
正因为她自身没有任何瑕疵,官司最终赢了。
1980年7月7日下午一点半,判决出来了,杂志社编辑道歉、赔偿、服劳役。
她再一次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山口百惠赢了。
此时距离她和三浦友和的结婚典礼,只剩下四个月的时间。
她终于可以心无挂碍地隐退,不再受到外界干扰,自由地去追寻她心目中的理想生活。
这才是大女主的人生,能够掌控自己,洁身自好、清醒自尊,并且永远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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