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发帖称,他手持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户口迁出,因《录取通知书》上没有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印章,被告之没法办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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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这名学生是上海人,今年考取北京大学研究生后,想将户口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上。26日,他带着《录取通知书》去办户口迁出手续,没想到办理窗口表示,他的《录取通知书》上没有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印章,不符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该学生打电话问了上海市教委和北京大学,对方均表示,无法为其补盖相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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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记者查询《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确实有相关条款。
记者随后致电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一工作人员表示,该校本科生的《录取通知书》上是盖有上述印章的,但是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都没有。工作人员还表示,全国各地都可以顺利办理户口迁移,该学生的要求,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回应,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都是高校印发的,教育部门也没有这个印章,只能找相关录取高校。
28日,该学生表示,只能等开学后,问问学校能不能出具证明再来办理迁户口。
来 源 :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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