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前方有对向驶来车辆
却 依旧选择超车
短短几秒的侥幸
酿成一起交通事故
8月18日,百色市国道324线右江区塘兴村百根屯路段,驾驶人祝某驾驶半挂牵引车,在对向存在会车条件的情况下占道超车,影响对向车辆正常通行。对向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翟某避让不及,车辆驶出路外侧翻,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毁,同时造成路产、路外植被受损。
驾驶人祝某称:“从广东佛山开车过来,准备去云南泸西拉香葱,事发时车上是空车,当时雨下得很大,想超前面的摩托车,超车过程中看到对面有车过来,看着当时距离还挺远,但对方是下坡路段,车速比较快,我的车占了对向车道七十多公分,没法退回原车道,导致对方车辆避让不开,最后翻出路外。”
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认定,驾驶人祝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翟某无事故责任。同时,对祝某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1
前方有交叉路口时
被超车辆可能左转弯,或横向有其他车辆驶出;
2
前车正在超车时
超车时间加长,视线被挡,无法及时发现前方突发情况;
3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借道超车未完成,就可能迎头相撞;
4
前车正在左转弯或掉头时
应保持安全距离,礼貌让行,强行超车极易碰撞;
5
在道路右侧超车时
视线盲区大,易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剐蹭;
6
在弯道上超车时
视线受阻,无法判断对向通行情况,山区及农村道路尤为危险;
7
不具备超车条件时
如冰雹、暴雨、团雾等恶劣天气,或窄桥、陡坡、隧道、人行横道、集市、学校路口等交通复杂路段,绝不超车。
希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
杜绝侥幸心理
克制急躁情绪
有效规避道路风险
平安抵达目的地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