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在不少县城体制内圈子里,出现了一种很耐人寻味的现象。

我们常说“以单位为家”,本意是倡导大家爱岗敬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用心对待。可现实里,少数人却把这句话理解歪了,变成想方设法把单位的物资、便利往自己家里搬运,薅公共资源的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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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年网上就流传过不少段子,说个别单位里的小操作:拿单位的 A4 打印纸带回家,给孩子打印家庭作业;拎着大号水杯,到办公室接桶装水带回家用。这些小事虽说金额不大,但细细琢磨,已经是在消耗公共资源。

而最近流传的一件事,更是刷新了不少人的认知。

有人专门买了大容量户外电源,白天带到单位,利用单位的插座把设备完全充满电,下班之后直接拎回家。满满一电源的电量,拿回家用来带动家电吹空调,一整个夏天的部分用电开销,变相由公家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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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传开之后,不少网友哭笑不得,有人调侃:照这个趋势,难道年底发年终奖的时候,单位还得配套人手一台户外电源?

公共资源,是用来保障日常办公、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不是个人可以随意支取的 “免费补给站”。

一张纸、一杯水、一度电,单独看好像都是微不足道的小钱,可如果人人都抱着 “不拿白不拿” 的心态,积少成多,就是一笔不小的公共损耗。“以单位为家” 的内核,是奉献与担当,绝不是把公家的东西当成自家的福利,随意往家里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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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不等于公私不分;把集体当成家,也不代表可以把集体的物资当成私人所有。小处守得住分寸,大处才守得住底线。这件小事也值得我们所有人反思:公私的边界,无论事情大小,都不该轻易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