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四川绵阳涪城区法院重审宣判一起致三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邓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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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2023年8月5日下午4时许,郝女士驾驶越野车行驶至京昆高速四川绵阳境内时,被邓某驾驶的货车追尾,事故导致郝女士受伤,车上其余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年8月6日,货车司机邓某被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刑事拘留,8月18日被逮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同年12月13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一审判决后,郝女士提出刑事申诉,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2025年4月30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同年8月4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同年10月27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26年8月28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肇事司机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因本次交通事故,2024年,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鲁某某、肇事车辆挂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法院判处刑罚。本次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已另案诉讼并赔付完毕。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郭宇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