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关于培育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的战略部署,加快太原市具身智能产业生态建设,依托“晋创谷·太原”二期载体,太原具身智能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产业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创新中心位于“晋创谷·太原”二期首开区,规划建设场景展示、产品展销、数据训练、研学体验等功能板块,其中研学板块包含科技展厅、科技体验馆、研学教室、竞技训练区及赛事中心等功能空间。创新中心聚焦煤矿安全、养老服务、教育教学、物业管理、市政巡检等特色应用场景,打造集“展示、展销、数采、实训、孵化”于一体的具身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围绕创新中心下属三个子项目展开,面向三类合作伙伴,应征单位可择一或兼报:

(一)太原具身智能创新中心·场景共建、数据训练和产业制造基地项目——征集全面深度合作方。围绕创新中心整体建设运营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共建模拟场景及数据训练中心:在太原落地机器人整机或核心部件组装产线,开展联合品牌建设与产品共创,共同拓展全场景应用市场,带动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在本地集聚。

(二)太原具身智能创新中心·场景定向配套项目——征集场景合作方。围绕养老、煤矿、教育、物业、市政巡检等一个或多个具体应用场景,在征集人已搭建的模拟场景下参与场景应用、设备投放、数据采集等合作内容。

(三)太原具身智能创新中心·科教研学中心项目——征集研学运营合作方。围绕创新中心研学板块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运营研学项目,拓展研学业务及设备投放,科创研学课程体系研发与教学实施,科普内容与展陈运营,青少年科技赛事的策划与承办,师资培训,以及研学场馆的日常运营管理等。

三、应征人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在具身智能等相关领域具备与实际应征方向相匹配的技术能力、产品能力或运营能力,能够清晰说明自身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来源与构成(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三)具有履行合作内容所需的专业团队与资源保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作项下相应法律责任。

(四)对山西及太原市场有合作意愿,可落实对应的项目投入及落地实施计划。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将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考虑:

  • 在具身智能领域具有自主研发的大模型、运动控制算法或整机产品;
  • 具有机器人展示、数据训练、科创研学等场景的实际运营经验与可核验案例;
  • 具有自主研发的科创教育课程体系、教材或赛事组织经验;
  • 具有规模化团体接待与未成年人活动安全管理能力。
  • 具有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落地的资源与方案。

四、应征材料

(一)应征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技术能力、核心产品、团队构成、自主知识产权清单;

(四)与应征方向相关的业绩案例及佐证材料;

(五)合作意向方案,包括拟合作模式、合作内容设想、投入计划、运营计划、预期目标及对创新中心的资源需求;

(六)应征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步邮寄或送达。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7时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二)资格预审与意向洽谈:2026年9月中下旬—10月中上旬,征集人将组织评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开展意向洽谈;

(三)后续合作的具体方式、权利义务与商务条件,由双方在后续正式程序中协商确定。

六、征集人及联系方式

征集人:太原国投晋创谷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场景共建、数据训练和产业制造基地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17049008777

场景定向配套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8734106777

科教研学中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孟先生17891207873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纸质材料送达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5幢609号

袁女士(收)13333514453

电子邮箱:jcgzj_jscx@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为产业合作伙伴意向征集、资格预审文件,不属于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公告;本公告不构成征集人对任何应征单位的要约、承诺,不产生任何合同约束力。最终合作主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签署生效的书面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二)征集人不承担应征人准备和提交应征材料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三)应征人提交的材料仅用于本次征集评审,征集人对应征材料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的情形除外。

(四)征集人保留根据应征情况调整征集方向、时间安排或终止本次征集的权利,相关变动将通过合理方式对外告知。征集人不对前述调整或终止行为向应征单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五)应征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应征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附件:太原具身智能创新中心产业合作伙伴应征报名表

太原国投晋创谷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附件:太原具身智能创新中心产业合作伙伴应征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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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