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妥善化解出租车停运损失赔偿争议,既维护营运从业者合法权益,又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了解,杨某驾驶小型汽车违规变道,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相撞,交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致使出租车受损维修,车辆停运7天。双方对车辆维修费没有异议,但就出租车停运损失赔偿产生较大分歧。出租车司机以车辆是主要生活来源,停运后仍要承担租金、管理费等支出为由,提出停运损失赔偿诉求。而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认为停运属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付,多次协商无果后,出租车司机向永吉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厘清案件争议焦点,优先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营运车辆因事故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属于法定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义务,破除双方认知误区。同时充分体谅出租车从业者的生计难处,也劝导原告参照本地行业标准,理性合理提出赔偿诉求。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多方疏导协调,三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出租车司机停运损失2100元,案件受理费由肇事方杨某承担,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表示,广大驾驶员应当严守交规、谨慎驾驶。营运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后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受法律保护,各方发生纠纷应当理性沟通,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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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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