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新一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75名。按照《选举法》第十五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相关意见精神,合理分配代表名额。
二、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具体分配如下:
云岩区48名,南明区43名,花溪区31名,乌当区19名,白云区20名,观山湖区24名,清镇市33名,修文县22名,息烽县19名,开阳县29名,驻筑解放军和武警贵阳支队6名,其余81名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三、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结构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保持适当比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四、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6年11月由各选举单位依法选出。
编辑/王瑶瑶 审核/王营 终审/曹钦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