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潮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涨了!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这次调整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四个大类标准合并为三个大类,潮州所在的三类标准是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2元/小时。而在现行标准(2025年3月起执行)中,原属四类地区的潮州是1750元,这次涨了290元,涨幅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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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标准对比
(注:现行标准依据粤府函〔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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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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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不含”什么?
根据最新规定,最低工资是到手的裸工资,以下项目不能算在最低工资里面,单位得额外给: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工作日、周末、法定假日的加班费)
❌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岗位补贴)
❌ 法定福利待遇(社保、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独生子女补贴、丧葬费等国家规定福利)
划重点:你的工资条上,扣掉以上项目后,剩下的钱如果低于2040元,单位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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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类人需特别注意
✅ 计件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到手工资也不能低于2040元/月。
✅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纳入保障,企业不得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规避底线。
✅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绝对不得低于2040元/月。
✅ 停工停产期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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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支付,这些规定你要知道
最低工资标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核心原则是:
✅ 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应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 工资定义要弄清: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性收入,不包括社保、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
✅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简单说:最低工资是“底线”,不是“标准线”。有支付能力的单位不能用最低工资标准当作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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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被侵犯了怎么办?
如果2026年9月1日后,你的工资没达标,可以这样做!
1.打电话到潮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市 直:0768-2129133
潮安区:0768-5821023
饶平县:0768-8891220
湘桥区:0768-2219565
2. 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安薪潮州”维权小程序,填写资料进行反映;
3.带上材料(能证明您在该单位工作过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前往潮州市各级人社部门现场投诉。
最低工资上调,既是保障劳动者的“兜底线”,也是提醒企业规范用工的“警示线”。2026年9月1日起,潮州人社将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补发,逾期不支付的依法加付赔偿金。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纪炀
执行编辑:郑荣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