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阳 通讯员 曾勇)日前,由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编制的《湘潭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优化)》(以下简称“新规”)通过湘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新规针对群众和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细化规划标准、明确实施路径,为全市高品质城市建设、精细化空间治理提供了全新技术指引。

《湘潭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自实施以来,在全市国土空间开发、项目规划审批、城乡规划管理中提供了核心技术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省、市政策持续迭代、城市更新深入推进、“好房子”建设全面铺开,原有部分技术标准难以适配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本次优化工作,系统梳理了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借鉴了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吸纳了多方面意见建议,完成了新规系统性的优化升级。

新规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全省率先提出“好房子”住区规划指引与“城市更新”规划专章。

“好房子”住区规划标准分为“标准级”和“舒适级及以上”。“舒适级及以上”的低多层住区容积率为1.1—1.6、绿地率不低于35%,层高不低于3.2米;高层住区容积率1.6—2.1、绿地率不低于38%,层高不低于3.15米;每户最低一个车位,机动车位全部预留充电桩,按不低于非机动车位25%配置充电设施。同时,实行人、车、非机动车分流,完善养老、托育、社区食堂等“一老一小”配套等。

新规增设“城市更新”规划专章,为老城焕新、存量盘活提供指引和技术支撑。新规提升了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利用效率,并对城市更新项目设定更有利的容积率核算方式;支持老旧厂房、闲置楼宇功能转换和复合开发,对不同类型的更新项目实行分类管控与弹性实施,充分唤醒城市闲置资源。配建社区医院、托老中心、社区食堂以及额外增配的公益性设施建筑面积可等面积补充,在限额范围内不受容积率指标限制,大幅减轻开发改造压力。

新规从三个方面精细化提升管控标准。一是风貌管控分区量化,划定湘江科学城、湘潭火车站、万楼景区、窑湾历史文化街区等8大重点管控区域,湘江滨水实施“线+面”双层管控。沿江50米以低层建筑为主、两岸180米全域用途管制,开放空间与建筑基底比例≥9∶1;住宅限高80米、舒适级“好房子”不超54米,打造特色城市上空际线。二是指标控制精准优化,新增“工业上楼”,厂房容积率大于1.5、建筑密度不低于40%,首层层高不低于6米,提高住宅阳台和设备平台比例,提升“得房率”,适配产业新业态与地产发展新需求。三是公共设施与时俱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住宅建筑面积3‰配建且单处不少于300平方米,适配老年化需求,补齐民生配套短板;同时细化公共服务设施间距管控,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