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杨静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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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SH)批量解聘应届生一事仍在持续发酵。

8月25日,常州市人社局发布通报,确认企业与107名应届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指出协商过程“方法简单生硬”。对此企业深表歉意,并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人社部门同步提供一对一就业推荐服务。

事情看似得到相应解决,但透过通报的细节,最该追问的还是:企业招来了人,又轻易大规模解聘,那107名应届毕业生蒙受的损失,到底谁来弥补?

校招是一场高成本的机会置换。拿到星宇股份offer的毕业生,不少人拒绝了其他企业的录用,把职业起步的希望押注于此。一些人告别校园来到常州,租房、搬迁,付出大量时间与金钱,但入职仅一个多月就遭遇解聘。丢掉工作只是第一层影响,更关键的是,社保记录产生后应届生身份的丧失。

应届生身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关联着考公、事业单位、国央企校招、各地人才引进的报考资格。一旦身份失效,很多就业机会就此关闭。这种损失,不是简单再推荐一份工作就能弥补的。

回看应届生被辞退时的谈话,企业给出的理由是“市场环境不佳”、“公司经营出现状况”。 但2023年到2025年,星宇股份营收从102.48亿元增至152.57亿元,净利润从11.02亿元增至16.24亿元。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现金余额约20.80亿元。业绩在增长、现金在账上,说“经营困难”恐难让人信服。而从入职到被约谈辞退不过短短一个月时间,市场环境显然也不能为企业背锅。

作为一家市场主体,企业当然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做人力调整,但招聘和裁员都应基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慎重做出。星宇股份共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440名,是否需要大量招聘应届毕业生,这个问题并未得到解释。而短短一个月招了又裁,这个调整委实过于草率。调整的成本,也不该转嫁给几乎没有议价权的应届毕业生。

星宇股份支付了这部分毕业生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最低标准——一分没多掏,却拿到107份“个人原因”离职的签字。明面上企业没有违规,却带给毕业生们两难处境:既丢失了应届生的身份,又不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再求职可能平添很多不确定性。

通报显示,人社部门将对该事件中被解聘的应届生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这是来自公共部门的兜底,但不代表企业能减少责任。风波发酵至今,星宇股份始终没有公开表态,连歉意都要借监管通报转述。对于这107名应届毕业生蒙受的损失来说,这个致歉和人力资源总监的停职,显得太无关紧要了。

离职时的经济补偿只是遵守了法律的底线。更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因入职缴纳社保造成应届生身份受损,这部分不可逆的影响如何补救?毕业生放弃其他offer产生的机会损失,谁来承担?异地入职产生的租房搬迁等开销,是否应当予以考量?这些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才是真正应当落实的。

倘若企业招人的时候风光无限,劝退的时候只想体面脱身,损失几乎由刚入职场的毕业生自行消化,那校招协议很容易沦为一纸空文。

一纸通报不该成为事件的终点,后续解决情况值得进一步关注。归根结底,应届毕业生是求职者,不应该被视作轻易处置的“螺丝钉”。职场互信既约束求职者,同样也约束企业,这是某些企业亟需补上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