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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6日,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发布消息,《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近期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天山天池由此获得更加明确的法治保障。

《条例》确立“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核心原则,明晰昌吉州、阜康市人民政府与天池管委会三方权责边界,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管理运行机制。针对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等难题,《条例》划定禁止性行为清单、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在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上,《条例》推行分区分类管控,对资源保育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保护优先前提下,支持科学布局游览经营项目,有序引导冰雪运动、体育赛事、数智文旅等新业态发展;同时深挖西王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支持非遗展览、民俗体验与文创产品开发。

数字化手段被写入法定职责。《条例》明确将建设大数据平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作为法定要求,对土壤、水质、空气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立教学科研与生态旅游实训基地。

多元共治亦是《条例》的亮点。天池管委会将建立生态共建共护共享协调机制,引导景区内经营企业、商户参与环境整治、应急救援与公益服务;同时鼓励当地群众与社会各界参与资源保护、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

据悉,这是昌吉州继《新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江布拉克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之后,在自然景区与历史遗址保护领域出台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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