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成立28年的老建筑企业走到命运攸关的时刻,8月10日,市北院裁定受理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其债权债务申报也随后启动。
2026年4月10日,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预重整。2026年5月22日决定对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2026年8月6日,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预重整工作报告、预重整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预重整涉及的资产估值报告等文件。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日,根据预重整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显示,资产专项确认⾦额为420,175.30万元、负债专项确认⾦额为606,217.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4.28%。预重整期间,已有投资人明确表达投资意向,并形成可行性方案。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预重整期间,有投资人明确表达投资意向,并形成可行性方案,故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备重整条件,对该公司进行重整有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裁定受理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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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管理人发布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要求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2026年10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无需重复申报)。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