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选民的一封信
各位选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今年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选举,是每一位选民光荣的政治权利,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
2026年9月1日至10月25日为本区选民集中登记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凡2008年11月16日(含本日)前出生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以及不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外,都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本市户籍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以在本单位登记参选为主;退休和无工作单位的在社区登记,其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分离的,以在现居住地登记参选为主,也可按本人意愿在户籍地登记参选。非本市户籍人员中,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原则上在其户籍地登记参选,本人表示在本市登记参选的,在取得户籍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在本市登记参选;已在本市参加过2021年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继续在本市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登记参选。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投票选举
区选举委员会确定2026年11月16日为本区统一投票选举日。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感谢您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上海市静安区选举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记者:邢蓓琳
编辑:陈攻
资料:上海市静安区选举委员会
封面图:图虫创意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静安官方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