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这起故意杀人案,看完细节让人脊背发凉。男子朱某虎追求复合被拒,冲到被害人家中行凶,被害人颈部、手臂留下二十多处创口,颈动脉、气管被割裂。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被害人倒地之后,朱某虎还伸手试探鼻息,确认对方尚存气息,继续挥刀补刺,一心就要置人于死地。如此残忍的作案过程被监控完整记录下来,一条鲜活的生命当场消亡,留给受害者家庭无尽的悲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整件事根本不是简单的感情矛盾。案发之前朱某群早已明确提出分手,刻意躲回父母家中,可朱某虎不肯接受现实,长期骚扰威胁。案发一个多月前,他就跟亲属放话,如果复合不成就要对被害人下手,还曾经持刀恐吓。被害人家属也尝试过报警,却受限于跨省的现实问题,没能阻止悲剧到来。朱某虎带着愤恨上门求复合被拒,随即暴力行凶,这不是冲动失手,而是早有报复的念头,属于有预谋的加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审法院考量案件时,将本案定性为情感纠纷引发,加上朱某虎没有前科、归案之后坦白罪行、当庭认罪,最终判处死缓。可纵观全案,所谓情感纠纷从轻的基础本就站不住脚。分手之后被害人已经断绝交往,是凶手单方面死缠烂打,持续威胁纠缠,不能把施暴者的偏执报复,归为双方的情感纠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凶手手段极其残暴,反复捅刺颈部,确认对方还活着就继续补刀,主观杀人意图昭然若揭。案发之后,他也没有主动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没有实际的悔罪行为。仅仅依靠到案如实交代案情、当庭认罪,就获得从宽处理,这样的判决结果,很难让被害人家属,也很难让普通公众信服。

我们都相信法律条文本身是公平公正的,但法律不会自己给出判决,最终的裁量,要依靠办案的司法人员来完成。而人就难免会带有主观的判断,同样的案情,不同人对“从轻情节”的理解,会出现巨大偏差。坦白认罪是法定可以从轻的情节,但“可以”不等于“应当”,面对手段极端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命案,从轻的尺度该如何把握,不能只盯着凶手的认罪表现,更不能忽视受害者的遭遇和案件恶劣程度。

好在检察院看到了案件当中的问题,正式提起抗诉,指出一审量刑畸轻,认为情感纠纷的从宽理由不能成立,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公众也在等待高院的结果,大家期待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希望残暴的行凶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戒,告慰逝去的生命,也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