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一场用金钱换取表面安宁的交易,是一次“法向不法”的让步。
文/黄静
据新京报报道,8月17日,湖南一老人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店主儿子称,老人家属向他们索赔10万元,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金额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相关付款截图显示为“人道主义补偿款”。
“人道主义补偿”,多么讽刺的字眼;“协商成功”,多么憋屈的结果。对此,有人发问“凭什么”,有人尖锐指出这是“和稀泥”。
的确,无论基于朴素情感,还是基于法律法规,补偿1.9万元都让人意难平。说到底,这不过是一场用金钱换取表面安宁的交易,是一次“法向不法”的让步。
按闹分配是逼良为“闹”的反向激励
此事的是非曲直,在法律层面本没有太多模糊地带。据店主儿子介绍,老人自身患有心脏病、糖尿病,进店休息时晕倒,店主一方上前帮扶、拨打120、协助送医,已尽到普通人的救助义务。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法律赋予的“免责金牌”,在现实的“按闹分配”面前却形同虚设。店家紧张施救的画面,与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形成了刺眼的互文。
补偿与赔偿,一字之差,却暴露了处理逻辑的撕裂。赔偿的前提是认定过错,而补偿恰恰说明相关方心知肚明:店主并无法律责任。无过错却依然掏钱,这是对法治最大的嘲弄。
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救人方因为被对方索赔10万、扬言“不赔就把遗体搬到店门口”、耗不起漫长纠缠、家人身体扛不住折腾,在派出所协商两次后,最终掏出1.9万元。这笔钱买的不是所谓的“人道”,而是平安。“协商成功”的结局,看似两不相欠,实则是一笔烂账。店主花钱不是承认“我有错”,而是支付“你别闹”的封口费。
这就形成了一种逼良为“闹”的“反向激励”:无理可以得利,闹大可以得钱,而守法守序的代价就是付费。倘若“会闹总能获利、不闹只能吃亏”成为潜规则,社会的博弈逻辑就会被无形改写。
为何留下基层“和稀泥”的观感?
在此事评论区,不少人将矛头指向参与调解的相关部门,认为基层在“和稀泥”。这不难理解,普通老百姓出了事到派出所、到社区,内心期待的不仅是找个地方谈,更希望能分出谁对谁错、给出公道说法。这一纸“人道主义补偿”调解协议,虽然双方都签字捺印,但却给人“没有分清是非”的失望感。
单凭1.9万元的协商结果,确实不足以还原调解全貌。但公众“和稀泥”的观感并非凭空臆断,它指向的是过往调解过程中那些看不见的结构性压力。现实中,受矛盾化解率等考核指标导向影响,对部分基层而言,“事结” 往往重于 “理明”。缠访闹访的低成本与司法救济的长周期相比,“硬刚”会变成一场消耗战,而“和稀泥”成了性价比更高的选择。要明确的是,每一次“和稀泥”式处理,都在透支公权力长期积累的法治信用。
国家层面并非没有态度。最高法早已明确表态,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如果“按闹分配”依然走得通,政策与现实的落差,会不断损耗公众对权责对等的朴素正义感知。
“人道主义补偿”不是“好人买单”的代名词
反抗谁闹谁有理的“掀桌子”行为已经发生。
店主儿子是第一个掀桌的人。他在网上发视频、接受媒体采访,把“协商成功”的盖子揭开,接二连三的热搜就是“事没平”的证据。据九派新闻报道,店主儿子称社区提出愿意补贴;据新京报报道,祁东县司法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这些恰恰印证了向“谁闹谁有理”屈服的悖论:强行靠钱“摆平”不了事,只会把隐患埋得更深,最终换来更大的麻烦。还值得追问的是,若这笔补贴来自公共财政,纳税人是否在为这样的后果买单,这是不是又一次“和稀泥”?
而更大的“掀桌”,将发生在每一个普通人身上。救人前先打开手机录像,店铺门口贴上“本店监控全覆盖”,心里进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自我劝退……这些被逼出来的防御性自保,就是普通人关闭信任的方式。看似保全了自己,实则推高了社会的运行成本,让每一次人际交往变成高风险的博弈。
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经得起“暂时不和解”。坚持法律原则,可能让某一方短期不满,但它换来的是社会对规则的长期信赖。相反,每一次以妥协换来的所谓息事宁人,若建立在是非不分之上,都只是把冲突从桌上挪到桌底,从今天推到明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让守法者不寒心,让无理者无便宜可占,“人道主义补偿”才不会成为“好人买单”的代名词,社会信任的修复才能真正开始。
编辑 赵瑜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