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说,湖南衡阳这个死者家属有两套说辞讹人。看监控如果有人碰过死者,他们会说,死前你们碰过,你们一下不碰,我们不会找你们要钱;如果监控发现没人碰过死者,他们又会指责看见人昏厥却不施救,认为若是扶一把或许就能保住性命。”

8月24日有网友发布这篇帖子,道出了很多网友面对衡阳祁东牌馆事件的愤懑,也戳中了大众心中长久以来对“好人被讹”的现实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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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两套说辞进退都有理,无论店主施救与否都要担责。救人本来是人性本能,如今却变成别人索要补偿的把柄。只有对无理追责划定底线,不让老实人被迫妥协,大家以后遇到危难之人,才敢放心伸出援手。

有网友表示,1.9万是司法调解的?这才是最可怕的!

有网友怒斥,店主无责,为什么要调解,死者子女,无理取闹,威胁店主,这是法向不法妥协,现在就看当地司法机关能不能匡扶正义,惩戒不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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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梳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悲剧的发生本与店家无关。

一名老人自行走进路边牌馆短暂休息,短短五分钟后突发疾病晕厥。女店主发现异常后,没有冷眼旁观,第一时间呼喊老人、上前搀扶,并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遗憾的是,老人最终还是因自身基础性疾病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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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派出所与司法所的核查结论来看,店主的救助行为和老人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店家本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悲剧发生之后,死者家属提出十万元的赔偿要求。店家最初出于人情,愿意拿出两三千元作为慰问,却遭到家属拒绝。经过派出所两次调解,赔偿金额从十万降到一万九千元,这笔钱被标注为“人道主义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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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厘清一个关键:人道主义补偿不等于法律赔偿。它不是司法机关判定店家有错需要赔付,而是店主一家在家属持续纠缠、门店经营遭受干扰的现实压力之下,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自愿支付的款项。

店主儿子表示,是父亲心疼承受压力的母亲,才选择出钱了结纷争。这笔一万九千元,成了善意者花钱换来安宁的代价。

事件曝光后,祁东县司法局介入调查,拟通过补贴的方式将19000元返还店家,而经历这场风波的女店主身心俱疲,店铺被迫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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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值得一提的是,网友揣测的“两套说辞”,虽不是家属亲口表述,但折射出大众的一种担忧:无论施救与否,善意的当事人都可能被追责。

伸手救助,会被揪住肢体接触大做文章;袖手旁观,又会被扣上见死不救的帽子。进退两难的处境,正是这件事引爆舆论的根源。我国民法典设置了“好人条款”,明确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立法本意就是保护见义勇为、伸出援手的普通人。

但法律条文是底线,现实纠纷却更为复杂。人民调解以化解矛盾为优先,有时会出现“法律无责,现实出钱”的局面,无过错方为了摆脱无休止的骚扰,被迫用金钱换取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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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善意的人总要为别人的意外承受损失,就会不断消解社会善意。当普通人看见他人遇险,第一反应不是上前帮忙,而是顾虑“救了会不会惹上官司”,社会互助的根基就会慢慢受损。

我们理解家属痛失亲人的悲痛,但悲痛不能成为向无过错方索取钱财的理由。司法局拟补贴返还补偿款,正是对善意施救者的保护,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行善不该被惩罚。

这件事也带给社会深刻启示:调解不能只追求矛盾平息,更要守住是非对错的底线。既要体谅逝者家属的情绪,更要守护好心人的权益。唯有让好人不受委屈,才能打消大众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人敢于在危难时刻伸出援手。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