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阜新市弘大中医医院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阜新市医疗保障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发现阜新市弘大中医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倒卖医保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阜新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该院医保门诊慢病患者相关诊疗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比对,确认该院存在系统性欺诈骗保重大嫌疑。2024年12月17日,阜新市医保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二、案件查处结果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社会人员张某某伙同该院医务人员迟某、袁某,非法收购该院门诊慢性病患者医保药品,并将收购的药品加价转卖给社会人员张某、乔某二人,由该二人将药品销往外省进行二次销售。
2025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袁某、迟某、张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乔某等7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阜新市医保部门依据《阜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解除该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同时,对本案中涉及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机会转卖药品的参保人员,依法给予追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取消门诊慢病待遇处理。
三、警示与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广大参保人员要增强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本人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个人账户,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后,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