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覃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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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月内,两起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刺痛公众神经。

先是多地抽检曝出水产养殖牛蛙抗生素超标、禁用兽药呋喃唑酮检出等问题,紧接着河北康保“甲醛白菜”事件引发关注,蔬菜收购商为延长保鲜期,使用甲醛溶液处理白菜根部。

两起事件接连发生,再次将食品安全监管推向舆论焦点。

在“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下,食品安全风险为何仍反复出现?其背后并非单纯的经营者道德问题,更与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深层矛盾直接相关。

我国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的制度框架: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由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权责划分看似清晰,却在产销衔接环节形成了监管真空。

从产地到市场的收购、运输、集散环节,既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的产地准出管理范畴,也未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准入监管边界,成为风险滋生的高发地带。

本次甲醛白菜的违规操作正发生于产地收购后的运输保鲜环节;抗生素牛蛙的兽药滥用问题同样发端于养殖端,产品经多层中间商流转进入市场时,往往缺乏有效的产地检测与交接核验。

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就明确指出,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监管衔接仍有待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执法数据未能及时互通。

从监管改革来看,2018年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虽整合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终结了市场内部的分段监管,但种养源头与市场终端的体制性分割并未消除,跨部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仍不健全,形成了“管源头的不管流通、管流通的控不住源头”的治理断层。

基层监管的“小马拉大车”,是监管防线失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市场监管部门被称为“体制内最委屈的单位”,委屈的根源在于权责严重不匹配,基层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的错配。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接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全部职能,监管范围覆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等数十项领域,监管事项大幅增加,但人员编制、专业资源并未同步扩容。

县域及乡镇层面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部分乡镇所仅一两名执法人员,连基本执法要求都难以满足,更遑论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家食品经营主体实现有效巡查。

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对专业检测能力要求较高,基层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系统专业培训,快速检测设备覆盖范围有限,实验室检测周期长、成本高,难以对隐蔽性较强的非法添加行为形成常态化震慑。

监管资源的匮乏,使得治理模式往往陷入“事件曝光—集中排查—专项整治—风险回落—问题反弹”的运动式治理循环,无法形成长效约束。

末端导向的问责机制,则进一步加剧了治理结构的失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舆论与问责通常直接指向市场监管部门,形成“源头生病、末端吃药”的错位格局。

事实上,食品安全风险贯穿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种养殖规范、运输仓储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市场监管部门仅承担市场末端的管控责任,却要承受主要的舆论压力与问责后果。

这种权责不对等的问责逻辑,一方面挫伤基层执法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导致治理重心过度向末端倾斜,源头治理投入与约束不足,产地准出、投入品监管等前端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量风险前置累积到市场环节,进一步放大末端监管压力。与此同时,当前食品领域违法成本显著低于违法收益,小额罚款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客观上助长了违规行为的侥幸心理。

中国消费市场正进入消费升级的关键时期,国家正在千方百计促消费,每一次食安破口都会严重动摇民众的消费信心。

但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单一部门的末端管控无法覆盖全链条风险。破解食品安全屡禁不止的困局,核心在于理顺监管体制:打通种养与流通的监管衔接,建立跨部门全链条协同机制;充实基层监管资源,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优化问责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源头前移。

唯有从体制层面补齐短板,才能构建起长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