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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进贼了……”7月20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万莲派出所接到市民魏先生报警,称自家家中遭遇盗窃。

魏先生表示,自己6月22日外出归家后,就发现家中笔记本电脑、香烟白酒、茶叶等财物不翼而飞。

接警后,沈河分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民警现场勘查看到,屋内并无明显翻动痕迹,房门也不存在撬压破损的情况。一处卧室外的消防连廊进入办案民警视线,报警人居住在 29 层,研判嫌疑人极有可能借助消防连廊,通过没有上锁的窗户潜入屋内实施盗窃。

走访排查过程中,警方又接到另一住户的失窃线索,22 层住户家中一台平板电脑在 7 月 18 日被盗。根据被盗设备后台轨迹信息,设备先后流转沈阳、吉林四平、内蒙古通辽等地,最终定位至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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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显示,案发时段有一名男子推着一辆手推车出现在小区,车上装载满满一箱被盗财物。

7月22日,专案组奔赴鄂尔多斯,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于一处旅旅店将犯罪嫌疑人时某抓获归案,现场起获被盗赃物。经审讯,时某如实供述,自己破坏纱窗,借助住户未锁闭的窗户翻窗入室,累计实施盗窃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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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杨硕

编辑:任子剑 责编:王潇 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