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5期),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和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851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32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中山市南头镇鲜丰购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椰哈妮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喜昌王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腊肉(广式腊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小榄镇川鸿包装食品店销售的醇粱(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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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还能够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发生反应,产生亚硝胺类致癌物,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3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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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中山市喜昌王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腊肉(广式腊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37.3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腌腊肉制品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使产品呈现良好的色泽、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山市喜昌王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是一家以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据悉,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骨骼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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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鲜丰购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江门市颂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哈妮椰子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为0.205g/kg(标准值应当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造成食品中山梨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山市南头镇鲜丰购生活超市 (个体工商户) ,成立于2020年,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

中山市小榄镇川鸿包装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潮兴酒厂生产的醇粱(白酒),酒精度检测结果为31.4%vol,标准值应当为39.0~41.0%vol,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据了解,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造成酒类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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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川鸿包装食品店,成立于2016年,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据“粤中榄罚字〔2026〕345号”内容显示,食品店共购进涉案白酒12瓶,购进价格为22元/瓶,其中监督抽检4瓶,对外售出5瓶,下架3瓶,销售单价为25元/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00元,违法所得(含监督抽检购样费)为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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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食品店在购进涉案食品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提供供应商和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同批次产品检测报告、送货单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在案件中亦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7月29日,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临步牌醇梁(白酒)”3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为75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整合:南都N视频记者 黄敬奎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中国(广东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