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台商投资区段)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为实施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台商投资区段)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和目的
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台商投资区段),位于角美街道玉江村、流传村、杨厝村、埔尾村、石美村、鸿渐村、白礁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角美街道白礁村集体土地0.4506公顷,其中园地0.41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36公顷;鸿渐村集体土地0.1885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885公顷;石美村集体土地0.0961公顷,其中水田0.0147公顷、园地0.0172公顷、水域0.0642公顷;埔尾村集体土地0.2129公顷,其中水田0.11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5公顷、其他土地0.0846公顷;杨厝村集体土地0.4103公顷,其中水田0.2396公顷、园地0.05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3公顷、水域0.0015公顷、其他土地0.1133公顷;流传村集体土地2.3326公顷,其中水田0.4952公顷、旱地0.0375公顷、园地0.2931公顷、林地0.1648公顷、其他农用地0.8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234公顷、水域0.1036公顷;玉江村集体土地1.4122公顷,其中水田0.1373公顷、旱地0.122公顷、园地0.0238公顷、其他农用地1.119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公顷。
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总面积4.8601公顷,涉及白礁村集体土地0.4506公顷,其中园地0.41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36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白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鸿渐村集体土地0.1885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885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鸿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石美村集体土地0.0961公顷,其中水田0.0147公顷、园地0.0172公顷、水域0.0642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石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埔尾村集体土地0.2129公顷,其中水田0.11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5公顷、其他土地0.0846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埔尾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杨厝村集体土地0.4103公顷,其中水田0.2396公顷、园地0.05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3公顷、水域0.0015公顷、其他土地0.113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杨厝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流传村集体土地2.0895公顷,其中水田0.4952公顷、旱地0.0375公顷、园地0.2908公顷、林地0.1648公顷、其他农用地0.724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728公顷、水域0.1036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流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玉江村集体土地1.4122公顷,其中水田0.1373公顷、旱地0.122公顷、园地0.0238公顷、其他农用地1.119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玉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龙政综规〔2023〕4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玉江村、流传村、杨厝村、埔尾村、石美村、鸿渐村、白礁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均为82.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园地0.6,林地0.6,草地0.6,其他农用地0.6,建设用地0.6,未利用地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 R1 线(芗城区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的批复》(漳政综〔2026〕22号)文件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角美街道征迁办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执行。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37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关于角美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金发放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5〕100号),参照《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09〕66号)及《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12〕26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08〕132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角美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角美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您若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欢迎留言交流!
《漳州楼市情报》公众号栏目推荐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文章内容及图片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楼盘信息有效期:发布之日起7天内(面积为建筑面积)
特别说明:各楼盘文章中所涉及学校施教区划分,均以当年教育局公布为准,不做任何承诺。
- End -
微信最新改版
没有“星标”和“在看”
会找不到我们的动态
快把“漳州楼市情报”设个星标
快人一步获得漳州楼市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