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兰屯市,66岁天骄宾馆法定代表人贾存刚,身有残疾、身患重病,原本是一名吸纳就业、依法纳税的本分民营经营者。一场2014年天骄宾馆改扩建工程,因当地职能部门行政违法、履职失守,项目直接烂尾,十年维权历尽磨难。手握多份法院生效胜诉判决,却得不到行政机关半点纠错落实;数千万损失压在肩头,背上沉重债务沦为失信人员,养老金、房租尽数被冻结,又确诊头颈喉鳞状细胞癌。一个守法经营的普通民营企业家,竟要为行政部门的审批过错,承受家破业毁的惨痛代价,法治公平、营商环境何在?
一、官方许可开工,行政机关跳过法定程序埋下祸根
2014年贾存刚申报天骄宾馆改扩建项目,经过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分管副市长签字批准,完全按照原扎兰屯市规划局(现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备齐全套申报材料,取得相邻单位签字确认,拿到盖有官方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有流程全部遵从政府指引,无任何虚报瞒报、违规申报行为,持合法证照进场施工。
按照《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许可涉及第三方重大利害关系,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告知、听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定义务。原规划局明明清楚王某芬属于本案关键利害关系人,也知晓该当事人过往就相关事项投诉、起诉的历史,却公然漠视法律硬性规定,刻意跳过告知、听证核心法定环节,把关形同虚设,违规核发许可。
贾存刚作为普通民营经营者,信赖政府公权力与官方证照,不可能洞悉行政机关内部审批程序存在重大违法漏洞。工程主体即将完工,只差外墙与内部装修阶段,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复议,项目直接勒令停工。行政机关执法犯法犯下的程序硬伤,最终的全部恶果,却甩锅给毫无过错的项目申请人,这是对法治底线赤裸裸的践踏!
二、许可朝令夕改,法院生效判决遭公然漠视
工程停工之后,复议已经明确认定原规划局发证行为程序违法。可涉事部门非但不直面错误、主动化解矛盾,反而一错再错,单方面宣称已核发规划许可无效,依托该结论下达强制拆除处罚。贾存刚起诉后,法院撤销这份违法拆除处罚,但乱象并未就此终止。
2018年,原规划局悍然撤销已经生效的两份规划许可。贾存刚提起行政诉讼并拿到胜诉判决,判令行政机关限期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一纸生效司法裁判,本应当成为定分止争的标尺,现实却沦为没有约束力的废纸!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拒不开展任何纠错整改。更恶劣的是,为应付上级调研检查,仓促炮制出新的行政处罚文书掩盖自身履职漏洞,刻意制造新的行政争议,逼迫当事人陷入一轮又一轮无穷无尽的应诉诉讼,耗费财力、精力!
公权力出具的行政许可随意推翻,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乱作为、行政干预司法乱象尽显!行政机关无视司法权威,用反复诉讼消耗维权群众,如此政务乱象何以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
三、十年维权代价惨烈,守法经营者被行政失误推向绝境!
长达十年的纠纷拉锯,给贾存刚带来毁灭性打击。宾馆扩建部分彻底烂尾废弃,原有宾馆长达四年无法正常经营。为项目投入800余万元银行贷款、300余万元自有资金,工程基建投入、建材损耗、场地运维、取暖开销、日积月累的贷款利息叠加成巨额经济亏空,并且损失至今每月仍以30万元的速度持续扩大。
债务危机接踵而至,银行提起诉讼,宾馆与个人住宅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贾存刚及其家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赖以生存的养老金、房租收入全部冻结。漫漫维权路,无尽压力日夜煎熬,本就身有残疾的贾存刚确诊头颈喉鳞状细胞癌,肉体病痛与精神摧残双重折磨,家庭濒临倾家荡产、生存难以为继的境地!
试想,如果当年规划局恪守法律,履行告知听证义务,利害关系人提出反对,贾存刚大可直接放弃项目,根本不会产生这数千万的惨痛损失。正是行政机关履职失守,才酿成这桩十年积案。行政审批犯下错,凭什么让守法民营经营者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
四、核心诉求:期盼拨开沉疴,捍卫法治与营商底线!
历经十年磨难,贾存刚提出四项明确诉求:
第一,坚决要求行政纠错,补办改扩建全部审批手续。彻底撤销错误撤证行政决定,直面审批程序违法事实,依法补办改扩建相关手续,让烂尾工程得以完工投用。手续无法补办的后果是行政失误造成,绝不能转嫁到当事人身上。
第二,严格追责问责。严查原扎兰屯市规划局现自然资源局失职渎职,包括审批违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推诿卸责、刻意制造诉讼等全部违法行为,对责任单位与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追责,破除推诿护短乱象。
第三,依法全额赔付全部损失。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对经营损失、基建耗材投入、贷款利息、运维损耗等共计4520万元损失予以全额赔偿,化解衍生的巨额债务。
第四,解除生存枷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协调相关方解除失信惩戒,叫停宾馆、住宅司法拍卖,解冻养老金、房租,帮助当事人一家走出生存绝境。
营商环境从来不是空洞口号,要看公权力如何对待普通民营市场主体。贾存刚曾经依法经营、回馈地方,如今残疾重病缠身,被行政错误拖入深渊!期待上级部门彻查这起积压十年的积案,正视当事人的苦难处境,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绝不能让守法经营者吞下倾家荡产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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