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交警
电动三、四轮车
因其驾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
受到群众青睐
中老年群体中更是尤为明显
也有人用其载人、载物
作为出行的工具
但是, 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大多为老年人,视力听力衰退、反应速度减慢,应急处理能力较差,且普遍没有经过系统驾驶培训, 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对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和交通法规缺乏了解,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多发,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对于电动三、四轮车
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01
这些车辆不能上道路行驶!
一、非标低速电动代步车(俗称老年代步车)
此类车辆属于非标车辆。核心判定标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未取得CCC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多为5 座及以下封闭式结构低速四轮车。
严禁此类车辆在城市道路、公路、广场、公共停车场等所有公共通行区域行驶、停放。
二、仅限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此类车辆属于特种设备。核心判定标准:纳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严格执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为6座及以上非封闭结构。
此类车辆仅允许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内使用,多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禁止驶入公路、城市道路。
02
合规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条件
工信部在《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19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产品,其中只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其他产品均为机动车产品。所以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还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并遵守有关道路禁限行规定。
电动三、四轮车上牌所需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之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所以办理电动三、四轮车上牌时,需要带这几种手续: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②出厂合格证明
③一致性认证证书
④购车发票
⑤已购买的强制保险凭证
03
电动三、四轮车(含老头乐)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电动三、四轮车(含老头乐)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1、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2、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处2倍保费罚款、扣留机动车。
3、无证驾驶的,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准驾车型不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6、违反规定载人的,处50元罚款。
7、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8、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100元罚款、记1分。
请广大群众购车前务必确认
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并依法登记上牌、持对应驾照
尤其要劝导家中老人
别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或代步
坚决做到
不买、不开、不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