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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揣着真金白银去欧洲投资收购,布鲁塞尔的监管机构却借机把手伸向中国本土,非要翻看企业的国内老底。
据新华社等官方媒体8月19日报道,我国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当即发文果断亮剑:认定欧方构成不当域外管辖,严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配合执行!
欧盟这只越界的手到底想刺探什么核心机密,我国法律又筑起了怎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墙?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宗本该皆大欢喜的跨国收购案
这起风波的源头,发生在欧洲老百姓最熟悉的街头巷尾。
凡是去过欧洲国家的人,对街头红白相间的MediaMarkt和Saturn商场绝不陌生。
作为欧洲家喻户晓的消费电子零售招牌,这两大品牌的母公司正是德国上市公司Ceconomy。
在欧洲多国,Ceconomy手握大约1000家线下直营实体店,横跨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11个主要经济体。
然而这几年,受制于高企的能源开支、疲软的消费意愿以及本地电商基础设施的滞后,这家传统的零售巨鳄陷入了增长乏力的转型泥潭。
就在此时,我国电商巨头京东带着资金实力、成熟的仓储物流调度算法以及数字化供应链体系走了过来,提出了对Ceconomy的要约收购,整体估值达到约40亿欧元,涉及交易规模超过20亿美元。
从商业逻辑看,这是一笔典型的双赢交易。
京东能借助成熟的现成门店迅速铺开欧洲本地网络,而陷入困境的Ceconomy则能获得急需的现金流与数字化改造底座,让欧洲消费者享受更高效的送达履约体验。
这桩交易在专业反垄断层面走得相当扎实。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在经过多轮细致推演后,早已放行通过,认定该交易完全不会削弱德国及周边区域市场的自由竞争。
就当各方准备推进资产交割的关键节点,布鲁塞尔的欧盟委员会却横插一脚,把整桩交易拖入了泥潭。
藏在“外国补贴条例”背后的监管变形
欧委会这次没有使用大家熟知的传统反垄断法规,而是掏出了一套新出台的行政武器——《外国补贴条例》(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简称FSR)。
这套条例在设立之初,欧盟对外宣称的目的是“防止非欧盟企业凭借母国财政资助在欧洲市场进行不公平竞争”。
表面上打着维护市场秩序的旗号,但在实际执行中,这项工具正迅速沦为一种高度政治化、专门针对非本土企业的隐形贸易壁垒。
今年5月28日,欧委会正式宣布依据FSR对京东收购Ceconomy的交易启动深入调查。
他们给出的借口相当耐人寻味:怀疑京东在国内可能享受过某些财政支持或产业政策倾斜,这些潜在的“支持”可能帮助京东在竞购中报出了更具吸引力的条件,从而挤压了潜在竞争对手。
如果调查仅限于京东在欧洲设立的法人主体、欧洲本地银行流水或者在欧资产状况,尚属于属地管辖的正常博弈。
然而欧委会接下来的动作,彻底踩碎了国际法边界。
欧委会向京东开出了一份范围极广的“穿透式调证清单”,直接绕过国际司法协助渠道,要求京东中国境内的实体企业,限期交出国内母公司与各级关联公司的详细账目。
这些清单里不仅涵盖了国内集团的整体融资细节、日常信贷往来、税务记录,甚至连涉及中国国内政策支持、境内技术专利布局等高度敏感的数据都被列入索取范围。
这些纯粹发生在境内、与欧洲零售业务八竿子打不着的底层商业机密,全被欧委会列为了调查对象。
主权红线绝不容许肆意试探
一个外部经济体的行政部门,凭着自己内部炮制出来的法案,就想直接越境调取我国境内实体的底层运营数据,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商业合规,而是典型的单边长臂管辖与法律霸凌。
这种做法破坏了国际公认的司法主权原则。
如果任由这种穿透式索密成为常态,任何一家出海的中国企业,其留在国内的大后方数据都将面临被单向剥离的系统性风险,不仅动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直接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面对欧方步步紧逼的越界试探,我国有关部门迅速做出精准反击。
8月19日,司法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正式对外发布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等相关规定,依法认定欧盟在京东调查中针对中国境内实体采取的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公告同时给出了极其严厉的法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该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这记重拳落地,直接给欧方的跨国长臂画上了不可逾越的句号。
司法部发言人随后答记者问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欧方肆意向我国实体跨境索取广泛、非必要的境内信息,是对国际法治的严重破坏;若欧方一意孤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
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立下坚固防线
司法部此次发布的禁令,是我国反制外部法律滥用、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的标志性实战样本。
在以往国际经贸往来中,个别西方势力屡屡动用自身国内法作为长臂武器,强迫跨境企业在“违背母国法律”和“承受外部重罚”之间做痛苦的单选题。
许多企业受制于外部市场的准入压力,往往陷入被动应付的死胡同。
我国出台并施行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正是专门针对此类霸权行径所设立的防御性法律防火墙。
条例的核心功能,就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权威法律认定,彻底阻断外国不当法律效力在境内的蔓延。
一旦司法部依照法定程序发布禁令,这就转变为中国主权范围内的强制性义务:
第一企业在国内设立的总部实体、境内高管团队,获得了不可动摇的法定抗辩盾牌,可以依法合规、理直气壮地拒绝欧方超范围的数据调取要求。
第二境内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银行、审计机构以及法律顾问团队,同样被纳入这一刚性法律红线之下,彻底切断了外部势力通过第三方间接刺探核心机密的渠道。
第三任何心存侥幸、企图在境内协助境外机构执行非法指令的行为,都将直接面临国内法律的从严追责与惩处。
国家法律重器的出鞘,将原本企业单打独斗应对地缘压力的弱势局面,扭转为依托国家主权力量的依法对等防护。
保护主义高墙挡不住产业演进大势
把视线放回欧洲本土,布鲁塞尔监管层这套近乎苛刻的排他操作,暴露出的是对自身产业落后的深层焦虑。
近十年来,欧洲在数字经济、现代电商物流和移动生态领域的发展步伐显著放缓。
面对自身传统实体零售的转型阵痛,部分欧洲政策制定者没有选择通过开放合作来提升本国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反而习惯性地拿起保护主义的放大镜,试图将高效率的外部竞争者阻挡在门外。
这种将正常商业投资泛安全化、政治化的做法,最终买单的只能是欧洲本土的企业与消费者。
像Ceconomy这样庞大的实体零售网络,极度依赖现代数字化仓储的重构。
如果人为阻断优质产业资本的注入,不仅会延误企业自救的时机,更会导致数以万计的线下零售就业岗位面临不确定性,本土消费者的物价成本与物流体验也难有起色。
当规则工具沦为打压特定国家企业的保护主义锁链,它损害的正是欧洲市场原本标榜的法治环境与商业信誉。
全球优质的产业资本在面对这种不透明、不可预期的泛化审查时,只会对欧洲市场退避三舍。
涉外法治筑牢中国企业出海底气
中欧之间围绕这宗跨国收购案的法理交锋,深刻折射出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正在进入规则深水区。
我国支持多边贸易体系,尊重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恪守东道国合理合法的反垄断审查与商业合规要求。
但开放绝不意味着无原则退让,合作更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与平等法治的基础之上。
在中国的土地上,就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规范。
任何企图凭借霸权惯性将长臂伸向中国境内、企图肆意刺探产业核心机密的做法,都必将撞上我国涉外法律防线的坚固铁壁。
从制度建设到精准亮剑,我国正在用完备的法治工具向外界清晰表明:中国出海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法可依、有法必护;而在中国法律构筑的坚固防线面前,一切越界之举都注定落空。
参考资料:政知新媒体——司法部: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对京东进行调查,肆意向中国实体跨境索取广泛的、非必要的中国境内信息,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