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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易之
(作者易之,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8月18日,据媒体报道,两个小女孩买了三张火车硬座票,旁边的一名无座女乘客想坐,商量无果找来列车员调解。女乘客:“大家都在一个车上,互相体谅对不对。”列车员:“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之后,12306也回应,“乘客购买了几个人的车票,那么这几张票都是属于购票者范畴内的,其他人要使用座位的话,也需要征求本人同意的”。
然而这个事在网络上却引发了轩然大波。有不少人支持女孩,认为既然买了票,当然有使用和处置权,这是一种天然的、朴素的常识,而且只有购票才能入座,这才是基本的“规矩”,如果无人就可以随便坐,那乘客是否可以主张没售出的一等座、商务座也可以使用?
另一边,支持无座乘客的观点也不少,“座位本来就是坐人的”“既然没上车为什么不能让别人坐”“火车座位也是一种公共资源”“那以后春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包车”等等。双方在网络上可谓吵得不可开交。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效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运输旅客;旅客应当按照有效车票载明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
但这并没有规定,旅客如果没坐车,座位可不可以另行处理?当然,这种细节规定也很棘手,如果旅客没上车,铁路部门可以处理,那是不是要先退钱?所以规则留白也正常,至少现阶段,怕是没法简单主张“没上车、座收回”。
更深一层看,这其实是两种价值观的碰撞——“权利优先”还是“价值判断”。
所谓“权利优先”,就是既然已经获得权利,如何处置则由个人安排,坐不坐、放不放零食,他人无从置喙。
而“价值判断”则是,这种处置是否符合价值排序?权利优先只要认定事实即可,但价值判断却必须反复掂量:如果应该让座,若是有老人或未成年人在场,这位女乘客是否也不该坐这个空位?如果多买一张票“为了放零食”是不太能让人接受的,那一位身体不适或是腿脚不便的乘客多买一张是否可以接受呢?如此一来,“价值判断”就会裂变出无穷层级,衍生出一长串争执不休的链条。
从铁路部门的回应看,似乎也更认同“权利优先”。而此前网络上还兴起了下铺能不能让别人坐的争论,对此12306也回应,乘客在购买车票后,相应位置使用权仅限购票乘客。
其实很多争执,更像是极端推演,比如要么就成了“包车占座”,要么就把“无票抢座”当成常态。但这起事件没有那么极端,两位女孩多买一个座位放零食,谈不上“包车”;这位女乘客, 怕是也谈不上身体出了状况、急需座位不可。在日常情况下,人们不妨遵从一种基本的逻辑,权利优先,极端情况再加以权衡,把更多的空间留给当事人协商。
这更加现实,既提供了一条清晰、稳定的行为边界,又没有堵死特殊情况下通融的可能。这不是用一种刚性的规定裁量一切,而是承认现实生活本就存在大量规则无法穷尽的灰色地带,让身处其中的人根据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协商和让步。
其实也只有在一次次具体的协商、退让或坚持中,人们才能理解个人与他人、权利与公益的关系,社会也更能摸清楚共识性的规则。这未见得会皆大欢喜,比如女乘客就没有得到她所期望的“体谅”,但真正的善意,终究要从自愿的基础上生发出来。旁观者也只有放下极端情境推演的价值观撕扯,公共文明才会获得自然生长的空间。
(荔枝锐评工作室 作者:易之 编辑:苏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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