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西充县晋城大道一段御星湾小区于2023年6月正式交付,截至2026年7月30日,交房已三年多,建设单位始终未通知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确权工作无明确推进节点,办证时间遥遥无期,业主房屋产权长期处于未确权状态。

与此同时,小区规划约定的各项配套设施至今未按标准完善到位。针对配套整改问题,建设单位长期推诿拖延,始终未出具可落地的整改方案与明确完成时限,小区居住条件与业主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自交房以来,小区业主已先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问政四川平台等多个正规渠道多次反映上述问题,但历次回复均以原则性解释为主,未明确给出不动产权证可办理的具体时间,也未推动配套设施完善问题取得实质进展,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在此提出两项明确诉求:

请自然资源、住建等主管部门核查该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滞后的核心原因,向全体业主明确公示不动产权证具备办理条件的具体日期,同步公开办证工作的关键推进节点、责任主体与监督渠道;

请住建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向建设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要求,明确小区全部规划配套设施的完善截止时限,定期公示整改进度,接受业主监督。

我们始终坚持理性合法维权,恳请相关部门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给出明确、可执行的答复,推动问题真正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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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网友,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西充县御星湾小区交房三年未办不动产权证”的问题收悉。经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核实后,现回复如下:

经查,御星湾小区楼盘房屋至今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权首次(初始)登记,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办总证。”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所以该楼盘如申请不动产登记,应依申请登记的原则,首先开发企业须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并提交(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首次(初始)登记,完成后,买(购房户)卖(开发企业)双方才能共同向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的转移分户登记,按照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

另,该楼盘截至目前并未向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权登记,更无相关详细资料。其余问题属房地产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住建或房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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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问政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