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省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政策要求,陈家港镇为了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公服设施水平,特开展了《响水县陈家港镇新增道路建设用地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工作。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07日-2026年09月07日
公示方式: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单位:陈家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道168号
邮 编:224631
邮 箱:876401855@qq.com
传 真:0515-69802312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陈家港镇新增道路建设用地位于陈家港镇中心生活区东侧。地块1位于瑞海路尽端,用地面积0.18公顷,地块2位于书香花园酒店东侧,用地面积0.05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7)《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
(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10)《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11)《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响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响水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生活类综合单元0215详细规划》;
(1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15)《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
(16)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
3、规划原则
(1)上位传导与底线管控原则
规划应符合衔接上位规划,有效落实上位传导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2)交通功能与安全优先原则
道路的首要功能是交通,规划必须服务于安全、高效的通行需求,规划应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慢行交通安全。
4、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5、道路设计及管控要求
地块1道路断面与瑞海路(次干道)保持一致,道路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交叉口转弯半径宜控制在12-20米。
地块2管控要求:确保开口前后五十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避免影响省道行车安全,开口与省道交叉角度不得小于45°,与省道边缘过渡段纵坡一般不大于3%,必须在道口及被交省道上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还须采取渠化措施。
二、编制单位名称及资质
1、南京苏城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三、附图
(1)地块详细规划图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