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落实“企业服务年”工作部署,有效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广大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群众日常咨询多、争议频次高的物业纠纷热点难点问题,益阳中院精心梳理《涉物业纠纷“十问十答”》,以期为广大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精准、权威的法律指引,助力构建和谐有序的物业服务关系。
问题一
业主未入住房屋,是否应该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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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可以拒绝或减少支付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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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房屋存在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可否以此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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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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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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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法院网
供稿:民二庭
编辑:刘示宜
责编:沈斯彦
审核:陈正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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