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机关关于公开征集十类

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化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至2027年7月底,长春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类。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类。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七)色情敲诈类。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类。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箱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工作日9:00—17:00。

1.长春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1—8253260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458号长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长春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ccshcejbyx@163.com

2.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500311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昌路52号(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cyshcexs@163.com

3.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5205721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298号(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ngshb043185205721@163.com

4.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6789597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000号(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kcshce2026@163.com

5.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4947143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289号(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edshce@163.com

6.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294811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703号(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举报邮箱:lygajshb@163.com

7.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5903093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111号(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ccqkshce@163.com

8.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130131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6号(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jkxj123@163.com

9.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5118609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新区光机路4393号(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xqfjxs@163.com

10.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171211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政法维稳办(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jyfjjbyx@163.com

11.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4220741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火车站道东站前街555号(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393207667@qq.com

12.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

举报电话:0431—82324701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物流大街交警大队办公楼四楼(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63316383@qq.com

13. 农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1—8322595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农安县北环路与宝塔街交会北200米(农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kk88012@163.com

14. 德惠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1—87233988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德惠市惠民路德惠市政府东侧100米(德惠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119925642@qq.com

15. 榆树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1—83618281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榆树市新民大街与铁北路交会处(榆树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ysgajshce@163.com

16.公主岭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1—76251200

当面举报、信函邮寄地址:公主岭市规划三路与国文大街交叉口西180米(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ggshxs@163.com

特此通告。

长春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9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长春公安宣传

编辑:刘星彤  审校:邱青青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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