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公安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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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自2026年8月24日零时起,在连霍高速3处路段正式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3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代码:4609,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元)
2、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代码:4610,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元)
3、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代码:4611,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
4、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代码:4612,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代码:4616,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
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代码:4706,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元)
7、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代码:4707,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元)
8、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代码:4708,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元)
9、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代码:4709,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元)
1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七十的(违法代码:4710A,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500元)
1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违法代码:4710B,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1000元)
12、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七十的(违法代码:4711A,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500元)
13、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违法代码:4711B,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1000元)
14、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七十的(违法代码:4712C,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0元)
15、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违法代码:4712D,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0元)
16、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代码:4713,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2000元)
17、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足百分之七十)(违法代码:4714A,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500元)
18、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超过百分之七十) (违法代码:4714B,处罚结果:记12分、处罚1000元)
三、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2、关注“兰州公安交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
3、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编辑 | 岳青、杨晶宇
责编 | 刘小曼
主编 | 狄春华、肖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