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博主Rita Jing因公开发表支持国家统一的言论,在网络上遭受了集中的辱骂与威胁。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关注,也让一个老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在网络空间里,言论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表达不同意见和违法侵权之间,隔着的究竟是什么?
我看到这件事的时候,最直接的感受是:一个人因为表达了一个在法律上毫无争议的立场,竟然要承受人身威胁,这本身就说明网络空间的言论秩序出了不小的问题。但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把情绪放一放,把法律和规则看清楚。因为只有搞清楚边界在哪里,才能知道该保护什么、该反对什么、该怎样行动。
一、同一个事件里,其实有三层不同的“言论”
讨论这件事,首先要把对象分清楚。很多人把博主发言、网友评论、私信威胁混在一起谈,但法律上,它们的性质完全不同。
第一层,是博主本人的公开表态。支持国家统一,这是宪法和法律明确的立场,也是每一个公民可以自由表达的正当言论。这一层,没有任何法律争议。
第二层,是网络上的不同意见和批评。如果有人不认同博主的观点,在公开平台上进行理性反驳,哪怕言辞尖锐,只要没有捏造事实、没有侮辱人格,一般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这一层,法律应当保护。
第三层,是私信威胁、人身攻击、泄露隐私等行为。当言论从“我不认同你”变成“我要伤害你”,性质就变了。这不仅不再是言论自由,而是可能触犯法律的行为。
把这三层分开看,很多模糊的地方就清楚了:问题从来不在“能不能表达不同意见”,而在“用什么方式表达”。表达立场和攻击人身,是两件事。
二、网络辱骂和威胁,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很多人在网上骂人时觉得“这能有什么事”,但实际上,从民事责任到行政处罚,再到刑事责任,法律是有一套递进逻辑的。
在民事层面,如果有人在公开平台上对博主进行辱骂、贬损,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这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受害者可以要求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一个细节:构成名誉权侵权,并不要求对方的言论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只要客观上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且言论本身不具有事实基础或超出了合理评论的范围,就可能构成侵权。
在治安层面,如果行为人发送恐吓信息、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有明确的处罚依据。根据该法,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多次发送侮辱或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以拘留或罚款。注意,这里并不要求“严重后果”已经发生,只要行为本身达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公安机关就可以介入。
在刑事层面,如果威胁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涉及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或侮辱罪。寻衅滋事罪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侮辱罪则要求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实践中,单纯的网络辱骂入刑门槛较高,但如果伴随系统性的人肉搜索、线下骚扰、持续威胁,性质就可能升级。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很多参与网暴的人觉得自己“只是发了一句话”。但法律看的是整体后果。当大量攻击性言论集中指向一个人,形成系统性施压时,每一条信息都在参与制造伤害。你不能说“我只是往水里扔了一块石头”,而否认自己在参与一场洪水的形成。
三、平台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
每次网暴事件发生,都有一个绕不开的角色:平台。
从法律框架看,平台的责任不是“保证没有人骂人”,而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发现、处置和防范机制。当受害者举报明显涉及人身威胁的内容时,平台有义务及时处理。如果平台接到通知后不作为,放任侵权内容持续传播、损害扩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就扩大部分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更值得关注的是事前的风险防范。很多平台已经建立了针对网暴的识别模型,对短时间内集中涌入的辱骂性评论、异常的私信轰炸行为进行预警和限流。这些技术手段的成熟度,直接决定了受害者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独自面对伤害。
但坦率地说,目前各平台的治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平台对人身攻击的判定标准过于宽松,很多明显带有恐吓性质的内容需要反复举报才能处理;有的平台对施暴者的惩戒力度过轻,封禁一个账号后,对方换个号就能继续。这些问题,不是一两部法律能解决的,需要持续的技术投入和治理决心。
四、如果你遭遇了网暴,可以怎么做?
说完了法律和平台,最后说点真正能用的。
如果你在某天发表了一个观点后,突然收到大量攻击性评论和私信威胁,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是:不要回应,不要对线。这不是软弱,而是策略。网暴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刺激—反应”循环,你的每一次回应都在给施暴者提供反馈,也在扩大信息的传播面。切断这个循环,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
第二步,是固定证据。截图、录屏,记得把发布者的账号ID、发布时间、完整内容都保留下来。不要只截一张图,要连续、完整地记录整个过程。如果涉及私信威胁,不要删除,保留原始记录。这些在后续投诉、报警或诉讼中都是关键材料。
第三步,是平台举报。通过平台的举报入口提交证据,要求平台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对施暴账号进行限制。如果平台在合理时间内没有处理,保留好举报记录,这在后续追责中可以证明平台是否存在过错。
第四步,是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威胁内容涉及人身安全,或者辱骂、诽谤已经造成实际的精神损害和社会评价下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说明的是,在网上骂人并不因为发生在网络空间就“无法追责”,实名制背景下,账号背后的真实身份是有办法查明的。
写在最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络空间?
Rita Jing的遭遇,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网络空间里那些被默许的恶意、被纵容的暴力、被拖延的治理。
但我也想说,讨论这件事的目的,不是为了制造更多的对立。恰恰相反,是希望有朝一日,一个普通人可以坦然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无论这个立场是什么——而不必担心被围攻、被威胁、被伤害。
法律能做到的事情是有限的。它能划定底线,能惩罚恶行,能提供救济。但它无法替代每一个参与网络讨论的人,在面对不同意见时选择克制而非攻击、选择辩论而非羞辱。
网络空间不会自动变好。它变好,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屏幕对面坐着的,也是一个会受伤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