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保护商业秘密 护航产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积极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有关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姚雷表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其本质上是知识产权的特殊形态,并因其特殊性而极易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对象。
他表示,在当前技术迭代速度快、商业主体间互联程度紧的竞争环境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尤为重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事关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是维护企业竞争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关键所在,更是保障重点产业安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石。
2024年至今共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83件
姚雷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法制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创新保护机制、健全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推进法制建设,规则体系持续完善。总局积极配合立法机关,于2017年、2019年、2025年三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新一轮修订,再次加大了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
姚雷说,今年2月,总局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在部门规章层面进一步细化了商业秘密的权利基础,明确了侵权场景,强化了解决商业秘密“举证难、立案难、认定难”的行政手段,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各类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清晰、具体、可操作性的行动指南。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竞争环境有效优化。总局多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高效快捷的优势,查办了一批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件,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其中,上海、江苏等地查处的侵犯外资企业商业秘密案件,有效维护了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坚定了外商投资发展信心。
“2024年至今,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83件。”姚雷说,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三是开展创新试点,保护机制不断丰富。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总局组织指导三批46个试点地区聚焦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服务体系、对标国际规则、营造社会氛围等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今年,聚焦重点领域,组织申报第四批创新试点,推动解决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商业秘密保护堵点难点问题,提升重点产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助力产业创新发展。”
姚雷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和改革探索力度,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而言,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见,强化顶层设计;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持续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继续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持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针对商业秘密侵权焦点问题,切实强化执法办案,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建立制度化的案件移送流程,打通行政与刑事证据转化通道,增强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整体合力。
将聚焦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企业原始创新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介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具体而言,一是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488件、1242人。最高检指导各地办理了一批涉及芯片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侵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犯罪案件,让真创新得到严保护。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技术性强的特点,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发挥“检察+技术”办案机制优势,夯实指控犯罪证据基础。依法严惩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有力维护国家科技安全。落实“双罚制”要求,对构成单位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刑事责任。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加强罚金刑适用,提高犯罪成本。
二是推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近年来,最高检先后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办理规则,防范“二次泄密”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就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行为类型、损失数额认定、定罪量刑标准等作出细化规定,有力促进司法办案标准统一。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侵权方积极赔偿。持续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一体解决刑事追究和民事追责,减少当事人诉累。
刘太宗说,2023年至202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保障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7件。湖南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保障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人获赔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1800余万元。
三是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合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评选和建设,协同加强工作指导,推动保护机制创新,建设商业秘密保护高地。推动完善商业秘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对作出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防止不刑不罚,形成治理闭环。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商业秘密保护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堵漏建制,加强风险预防。建立健全与科技园区、创新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主动对接商业秘密司法保护需求。”刘太宗说。
他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企业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聚焦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完善办案规则,多措并举加强普法宣传,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