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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网8月18日讯,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区域(一)城区及周边禁燃禁放区域

禁燃禁放区北至北外环,南至富太路‑104国道‑临菏路,东至东外环,西至双大路。

严禁燃放区北至国宏大道,南至邾国大道‑宝泉庄村,东至尚兰谷‑张家沟村‑仁贤路,西至西外环路。

⚠️重点管控范围: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外延200米范围、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及外延200米范围、山东济宁峄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含国有峄山林场)及外延500米范围、山东兰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储油库及外延200米范围。

(二)镇驻地禁燃禁放区域看庄镇驻地

北至凫峄路,南至合胜路,东至京沪铁路,西至建材路。

香城镇驻地

北至临菏路,南至香源路,东至龙山路,西至普阳路。

张庄镇驻地

北至319省道,南至张庄村南河,东至319省道与连青山路十字路口,西至新尧王线。

城前镇驻地

北至城安路,南至城郭河,东至柳峪河‑笔架山路,西至大唐路。

田黄镇驻地

田黄村、圈里村、河西村、卧龙社区(大张庄村)的行政区域内。

北宿镇驻地

北至北宿大道,南至运煤路,东至双大路,西至共建路。

太平工业园区和镇驻地

北至富北路,南至临菏路,东至兴港路,西至兴邹路。

郭里镇驻地

北至富郭路,南至环山河路,东至太黄路,西至三八路。

石墙镇驻地

张楼村、大石一村、大石二村、大石三村、宋庄村的行政区域内。

(三)其他禁燃禁放区域

山东十八盘国家级森林公园(含国有十八盘林场、国有五宝庵林场)及外延500米范围。

山东太平国家级湿地公园及外延500米范围。

二、禁燃禁放时间

自通告施行之日起,禁燃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

编辑:邹城网、来源:邹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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