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找人”“线上开庭”“跟进到结案”
这样的法律咨询直播,你刷到过吗?
近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当事人欠款没要回来,
自己反倒搭进去3万余元。
请看本期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李某为20余万元借款焦头烂额,债务人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某天晚上,他刷到一条法律直播,主播声称“线上开庭,不用跑法院,找不到人也能帮你找。”李某立即留言咨询,随后添加了“法律咨询-黄老师”的微信。
黄老师自称利恒公司(化名)法律顾问,听完情况后表示:“您的债务人绝对具备偿还能力,我们公司专案小组可以介入协调,委托协调费用只要1000元。”为取信李某,此后对方频繁发送其他案件关于法院查封账户、债权人成功回款的截图。
李某心动了,但心里也直打鼓,担心后续费用。对方回复得很干脆:“前期1000元委托协调费,追回所有欠款后,收取回款金额3%的服务费。”
2024年8月,李某与利恒公司线上签订《授权委托协调协议》并支付1000元,随后被拉入群聊,添加“利恒法律-龙主任”。
两天后,龙主任又拿出一份《法律服务协议》,费用7000元,李某付款6000元。付完钱,李某追问是否还会收费,对方保证“后续不再收费,会跟进到结案”。
此后,利恒公司为李某起草起诉状,并用李某账号线上向当地法院提交了立案诉讼材料。
然而,这句“不再收费”的承诺仅过一个月便被打破。
2024年9月,利恒公司告知李某“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必须立刻做财产保全”,并发送《服务合同-财产保全申请》,索要24000元“保函费”。李某事后称,当时对方语气紧急,他误以为是法院通知,费用也交给法院,便匆忙扫码付款。
直到诉讼中,李某才知道利恒公司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不能代理出庭,法院亦未通过财产保全申请,那24000元“保函费”也并未缴纳给法院。
后他多次要求退款,2024年12月,利恒公司发来一份《退款协议》,协议载明利恒公司向李某退款7200元。李某表示同意,利恒公司向李某支付退款。
李某越想越不是滋味,自己前前后后掏了31000元,最终仅拿回7200元退款。他决定依法提起诉讼,为自己讨个说法。
二、法院判决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授权委托协调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利恒公司签订后未实际履行,两日内即与李某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应视为原协议已协商变更。而《法律服务协议》和《服务合同-财产保全申请》虽名为“法律咨询”“协助保全”,利恒公司实际从事的却是代写诉状、代理立案、代为保全等诉讼代理事务,远超其“法律咨询(不含律师事务所业务)”的经营范围,干扰了正常的诉讼代理秩序,故两份协议应属无效。
利恒公司收取24000元保全费用畸高,与实际服务严重不对等,对李某显失公平,故法院对李某撤销《退款协议》的主张予以支持。
因《法律服务协议》和《服务合同-财产保全申请》应属无效,《退款协议》应予以撤销,故利恒公司收取的款项应予返还。综合考虑利恒公司提供了一定服务,但其自身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法院酌情认定利恒公司应返还《法律服务协议》费用5000元及财产保全费用24000元,共计29000元,扣除已退还的7200元,还应返还李某21800元。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告李某与被告利恒公司达成的《退款协议》;被告利恒公司向原告李某返还服务费21800元。
案件判决后,利恒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官说法
本案暴露出部分法律咨询公司利用短视频平台夸大宣传,以“线上开庭”“包找到人”等话术引流,随后通过拆分名目、层层加价的方式诱导当事人支付高额费用,甚至将诉讼保全等核心业务“空心化”,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法官在此提醒,寻求法律服务务必认准正规资质。法律咨询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其员工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无权以律师名义从事诉讼代理业务。当事人在委托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执业信息,签订书面合同并索要正规票据。具体而言,建议做到以下四点:
一看资质。委托前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或当地律师协会官网进行查询,确认对方是否具备诉讼代理资格。
二看合同。凡是涉及“代理诉讼”“代为出庭”“代为保全”等诉讼事务,必须与正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切勿与咨询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三看收费。诉讼费、保全费由法院收取,有正规财政票据;律师费付给律所,有正式发票。凡是要求将款项转入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第三方公司账户的,务必高度警惕。
四看承诺。司法程序没有“包赢”“包追回”一说。任何声称“保证胜诉”“保证回款”的切勿轻信。
终审:杨林华
复审:周 月
初审:曾晶晶
编辑:陈 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