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有媒体披露了一件非常有争议的事情,并且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那么事情的详情如何呢?深圳一位39岁的程序员邢志(化名),2026年4月23号早上,他跟往常一样去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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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8点56分,他把车停在了公司负2楼的停车场。9点他走到电梯厅,问了保安2楼卫生间在哪儿,结果进了卫生间,人就再也没出来。直到中午11点28分,同事才发现他已经失去了意识,躺在马桶上。
公司赶紧用AED急救,并打了120急救电话,然而不幸的是还是没能抢救过来。正常情况下,邢志是在公司出的事情,公司也给申请了工伤认定。可是2026年7月3日,深圳市人社局却出了一份《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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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的理由是,邢志的工位在11楼,但是他打完卡直接去了2楼卫生间,没有先去工位,也没做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情。所以,这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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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志的妻子刘念说,他丈夫最近几年工作强度很大,经常加班。今年有好几次都觉得心慌,躺一会儿就能缓过来,去体检也没查出什么问题,医生当时说可能是压力太大、太焦虑的原因。对于人社局的回应,刘念并不认可,而且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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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念表示:“他已经到公司打卡了,却因为先去了厕所而不是工位,工伤就不予认定。”对于此事,其实是有很大争议的,一部分网友觉得上厕所是人的正常情况,公司厕所应该算“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更何况邢志长期高强度加班,身体状况已经有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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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网友说,法规就是这么写的,人社局按条文办事好像也没有什么毛病吧?目前案子还在行政复议的阶段。最后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们还需等待后续的进展。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