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通行

礼让是前提

规则是底线

一次心存侥幸的抢行

一次疏忽大意的不避让

看似只省了几秒

却会在瞬间引发事故

案例一: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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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前,周某驾车搭载李某沿Y215线西侧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在前,谢某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车沿Y215线西侧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在后,于覃塘区大岭乡龙马小学路段,周某驾车在前左转弯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谢某驾车在后未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上述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周某、谢某受伤及上述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谢某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综合分析,谢某承担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

案例二:变道意观察,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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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11时16分,在国道209线覃塘区段3684公里0米处,韦某某驾驶桂R02***D大型客车变更车道驶入主路时未注意观察,致使车辆刮碰韦某驾驶的桂R07***D大型客车,造成上述两车损坏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

综合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本次道路交通事故:韦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韦某无责任。

划重点

驾车转弯、变道记住这三点

提前减速,观察到位

接近路口要减速,转弯时遵循“一停二慢三通过”,确认安全再实施。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哪怕直行车辆还远,也别心存侥幸。你眼中的“能过去”,可能就是事故的导火索。

视线受阻,更要谨慎

路边有障碍物、绿化带遮挡时,务必探头观察,确认无车再转。

转弯让直行

是基本交通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

驾车转弯、变道时

务必提前减速观察

主动避让直行车辆

非机动车、行人

图文:覃塘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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