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1日17时58分许,龙岗区平湖街道惠华街-新厦工业城路段发生一宗涉及三轮摩托车的单方事故,三轮摩托车因未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发生侧翻,导致车上多人不适,车辆部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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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

该车属某海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车辆

车辆无号牌

车辆驾驶人李某立为该公司员工

无三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经核查,公司负责人岳某明知驾驶三轮摩托车需要驾驶证,但李某立无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指示李某立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接送六名工作人员上下班,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警对驾驶人李某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公司负责人岳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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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深圳交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大家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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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交警严查三轮车违规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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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交警走进企业站点开展交通安全宣讲。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树立守法出行意识

严格遵守道路通行规定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