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恰逢第四个全国生态日
河南法院干警奔赴
街头巷尾、乡村集市
文旅景区、湿地河畔
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以司法之力守护中原大地秀美河山
兰考县法院
兰考县法院行政庭、坝头法庭干警走进黄河湾风景区支起“法治小摊”,面向游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法官结合非法采砂、排污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答疑解惑,将法治课堂搬到母亲河畔,让法典精神浸润人心,凝聚起全民护河的法治合力。
安阳中院
安阳中院联合安阳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如山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法治横幅、摆放普法展板、现场答疑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典核心条款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新乡中院
新乡中院召开“卫水太行·法护新乡”环资审判品牌推介暨典型案例发布会,以品牌引领审判提质、以案例明晰司法导向,为新乡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司法之力守护南太行绿水青山。
长葛市法院
长葛市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葛天源公园,开展“大手拉小手”生态普法活动。活动邀请小朋友化身生态守护者,手持垃圾袋清理公园步道、草坪垃圾,以志愿实践感受护绿意义。随后干警就地开设户外普法小课堂,结合实践案例,讲解全国生态日以及生态环境法典,引导孩子们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新野县法院
新野县法院走进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召开专题座谈会。法院宣讲法典核心要义,双方围绕执法实务难题交流研讨,并共同学习专题文章,以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宁陵县法院
宁陵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迎宾公园开展普法宣传,向游园群众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围绕污染防治、环境维权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倡导绿色生活。还在诉讼服务大厅同步开展阵地普法,窗口干警结合立案业务向当事人普及生态法律责任。此次“户外+窗口”联动普法,让法条从书本中走了出来,切实提升群众对生态法治的知晓度。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森林公园开展专题宣讲。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向游客与周边群众讲解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法治理念,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平桥区4A级景区城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干警向过往游客、场馆工作人员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结合文物古迹保护、生态资源防护相关典型案例讲解法典重点条款,解读破坏生态、损毁文物遗存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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