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打工人注意!社保基数不足别直接辞职要补偿

近期,广东高院(2026)粤民申2790号再审裁定引发法律行业讨论。这起东莞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持续为员工参保,但长期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未依照实际工资足额申报缴费基数。员工以此为由主张被迫离职,申请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但其诉求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均未获支持,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法院经审查认为,社保缴费基数差额问题属于行政征缴事项,劳动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通过行政途径申请补缴。对于“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适用,律师表示,案件的核心在于区分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