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死活不同意,就离不了了吗?

很多人都有这个误区——觉得只要另一半咬死“不同意”三个字,这婚就永远离不掉。甚至有人被这句话拖了好几年,天天吵架、冷战、分居,就是不敢迈出那一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答案是:不一定。

协议离婚这条路,确实需要两个人都点头,一起去民政局办手续。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民政局那边就发不了离婚证。这时候你不用再费口舌去劝了,这条路走不通就是走不通。

但法律没把你堵死——还有诉讼离婚这条路。

说白了,能不能离掉,决定权在法院,不在你另一半。法院判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他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只要法院认定你们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判决下来,他再不愿意也得离。

那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民法典》第1079条写得明明白白,有下面几种情况之一,调解没用的,法院应当判离:

  1. 重婚或者跟别人同居的——这属于严重背叛婚姻,没什么好说的;
  2. 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管是打人还是长期冷暴力,只要证据扎实,法院支持判离;
  3. 赌博、吸毒这些恶习,屡教不改——改不了的,法院也不劝了;
  4. 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注意,必须是“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不是因为工作或别的原因;
  5.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一方被判长期徒刑、婚前隐瞒精神疾病等等,历史上也有过相关认定标准。

另外还有一条很关键: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应当判离

第一次起诉就判离,难不难?

说实话——挺难的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对方坚决不同意,你又拿不出上面说的那些法定情形的过硬证据,法院第一次通常不会判离。法官的思路往往是“宁劝不拆”,先给双方一个冷静期,看看有没有和好的可能。这也就是很多人听说的“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判离”这个说法的来源。

那该怎么办?别急,这不是死局。

那到底怎样才能顺利判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核心就一句话: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法院判不判离,看的是证据,不是你嘴上说了多少遍“过不下去了”。所以要提前准备好这几种东西:

  • 如果是家暴: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威胁短信或录音;
  • 如果是出轨同居: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亲密照片、证人证言;
  • 如果是分居满两年:租房合同、水电费缴费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邻居的证言。

这些证据越扎实,法院判离的决心就越大。

如果第一次真没判下来,也别灰心——半年之后可以再起诉。而且《民法典》还给了你一条“保底”的路:第一次判不离之后,分居满一年,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应当”判离。这个“应当”是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基本就等于说:到了这一步,法院没有理由再拖着不离了。

所以啊,别再被一句“我不同意”给吓住了。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该起诉起诉。第一次不行就等半年第二次,再不行就分居满一年第三次——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对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