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豆腐渣工程!?江苏连云港,赣榆区青口镇城关村,一条村民日常通行的乡道突现贯穿式长裂缝,波浪状延伸老远,水泥路中间裂开七八公分,钢筋都露出来了,旁边就是鱼塘,8月13日网友拍视频曝光,14日镇政府和村委会回应:已接反映、疑因鱼塘侧路基下沉,农路站介入,哪怕不加宽也先修。路裂了不可怕,可怕的是“裂了才有人管”。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2026年8月13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了一段十几秒的视频:青口镇城关村一处村组道路,水泥面板从中间豁开一道长缝,最宽处七八公分,截面里绑扎的钢筋清晰可见,裂缝呈不规则波浪形往路尽头铺,一侧紧挨着一片鱼塘水面。
视频底下的评论区直接炸开——有人怀疑“当年修路水泥标号不够、偷工减料”,有人对照鱼塘位置判断“水渗进路基、两边受力不均下沉拽裂的”,但主流声音很一致:不管啥原因,先封路、先排险、先修,别等谁骑电动车栽进去再谈问责。
8月14日下午两点多,记者先后打通青口镇政府和城关村村委会电话。
镇里工作人员说,当天上午刚接到群众反映,已经把问题转给城关村村委会对接;村委会那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交代得比较细:这条路归村里管,已和镇农路站碰过头,原本身上有个“维修加宽计划”,但还没动工。
至于为啥裂,他的判断是“旁边鱼塘泡着,两边路面下沉,具体等专业人员勘察”;最后补了一句硬话:“哪怕不加宽,也会尽快维修。”
“尽快”二字背后,是乡村路典型的“三不管空窗”:路是村道或乡道交界,日常养护名义上村委会盯,专业养护归镇农路站,资金要县交通局切块,出事前谁都觉得“没塌就能过”,出事后谁都说是“自然沉降”。
网友拍到的不是单纯温度缝,是贯穿板厚、错台露筋的结构性开裂,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三条,这已经不属于“保洁割草”范畴的日常养护,而触到“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的底线。
此事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乡村路开裂不是“无主事故”,法定养护链清清楚楚。
《公路法》第8条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县道由县交通局管,乡道日常养护乡镇政府管、养护工程县交通局组织,村道日常养护村委会在乡镇指导下管。
青口镇这条路若定性村道,城关村委会有“定期巡查、及时报告损坏”的法定义务;若定性乡道,青口镇政府是责任主体。
村委会一句“已和农路站联系”只是启动了流程,不等于免责,裂缝露筋说明不是刚裂,前期巡查有没有漏,要倒查,按多地农村公路办法,村委会没尽日常管护、乡镇没督促,出事可追究管理责任。
第二,鱼塘侧路基沉降是常见的,但不是免责理由,反倒指向前期设计养护双疏忽。
紧邻鱼塘填方修路,按公路路基规范该做排水隔离、边坡防护、涵管导流,日常还要控鱼塘水位陡降,水浸+回填不实+面板薄,才会波浪缝露筋。
若查实当年施工方未按图施工、监理放行,在质量保修期内可追施工单位;超保修期则由养护主体用养护资金修,但“自然原因”不能拿来挡村民质问,因为自然因素叠加人工缺陷时,人工那头先担责。
第三,最现实的法律风险是“裂而不封”的安全保障责任。
裂缝宽到露筋,骑行人夜间看不清极易摔伤,按《民法典》第1258条及侵权责任编,道路管理者未尽警示、防护、修复义务致他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村民真摔了,告村委会和乡镇政府都有戏。
所以村委会现在最该做的不是写“下沉说明”,而是当天在裂缝两头垒墩、立警示牌、拍水马,再走农路站报计划,把“先排险后定性”顺序锁死。
往后看,这条路大概率是“先灌缝封缝保通行农路站测路基弯沉判定是大中修还是重建县交通局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里列支”。
按2025年公布的《农村公路条例》第18条,乡道村道养护工程由县交通部门或具备条件的乡镇组织实施,资金县里兜大头、镇村补一点。
村民这边能做的,是把8月13日视频、14日回应录音、裂缝现状每周拍照存一份,万一后期维修拖成“明年再说”,这些就是走12345、诉讼或人大代表督办的硬证据。
乡村路不是“修了就行”的面子工程,是老人看病、孩子上学、鱼苗饲料进出的命脉,一条路裂到露钢筋才上新闻,说明日常巡查的脚没踩到鱼塘边。
村委会那句“尽快维修”得换成“今夜封路、明日勘基、本周出方案”——群众要的不是解释下沉,是别在下沉的路上摔一跤。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