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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婚调委成功化解一起历时近二十年的同居家庭纠纷

近日,西峡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海朝成功调处一起积压近二十年的复杂家庭纠纷。矛盾双方因感情纠葛长期存有隔阂,在子女抚养、生活保障等方面分歧突出,经过耐心疏导,双方自愿握手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积淀多年的家庭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男女双方早年登记结婚,之后办理离婚手续,没有重新办理复婚登记,但在一起长期共同生活,先后生育三名子女。漫长的共同生活当中,家庭琐事不断叠加,双方之间的隔阂日积月累,矛盾跨度接近20年。自去年开始,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选择分开居住,围绕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抚养费分担、探视权等问题争执不下,家庭关系陷入僵局,当事人来到调委会申请帮助。

接手该纠纷后,调解员李海朝全面梳理纠纷前因后果,逐一核实案件事实。经了解,女方刚刚做完外科手术,正处在术后恢复阶段,还患有慢性病,没有正式工作,缺乏稳定经济收入,仍需要持续复查用药治疗;男方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具备承担子女相关开支的经济条件。

李海朝认为,如果机械照搬法条,要求女方立刻支付抚养费,会加重她的就医生活负担,不利于身体康复,还会进一步激化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也会对三名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家事纠纷处置,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不能缺少人文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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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海朝在调解结束后对婚生子女进行心理辅导

调解现场,李海朝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分别和男女双方分开谈话沟通。一方面向男方宣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精神,回顾二人多年共同抚育子女的实际情况,劝导对方多体谅女方患病休养的现实处境,优先保障女方看病康复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安抚女方情绪,讲明法律赋予的探视权利,引导双方遇事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重,理性化解恩怨。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劝导,双方逐步放下对抗心态,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协议约定,三名未成年子女由男方直接抚养;考虑女方术后患病、暂无收入的客观实际,现阶段子女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保障女方安心养病治疗;待女方身体康复恢复劳动能力、拥有稳定收入之后,再按协议承担相应抚养费。

协议同时明确保障女方的探视权益,女方可在每周周日、法定节假日探视子女,具体方式双方友好协商,男方不得无故阻拦干涉。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债务也予以厘清,约定往后理性相处,尽量减少冲突,最大限度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家事调解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法理之外更要兼顾群众的实际难处。”调解员李海朝说,这起纠纷时间跨度长,多年矛盾沉淀很深,一边是未成年人的抚养责任,一边是患病当事人就医生活的现实困境,调解必须平衡多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在李海朝等一线调解员的参与推动下,西峡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就地化解一大批婚姻家事、同居抚养类疑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辖区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